先对安徽省太和县原反贪局局长李金奎之弟刑讯逼供,又指称李金奎系保护伞,导致多人获罪;19年后,被改判无罪的反贪局长弟弟故意伤害案又有了新进展。
5月26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李金奎处了解到,他弟弟26日刚刚收到起诉书:当年办理此案的专案组组长、隐瞒事实并收取1万元好处费的安徽省太和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梁某卿,因涉嫌徇私枉法罪,于3月27日被提起公诉。
▲2019年12月11日,李金奎手持当年报道称,这起案件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据上游新闻此前刊发的《真凶归案 安徽太和原反贪局局长弟弟喊冤18年再审》等报道显示,2001年2月9日,李金奎的大哥和弟弟李金泉回村接其母亲到太和县治疗,在回村路上遇到刘某义等人,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都受了伤。报警后,刘某义等人被送到太和县公安医院住院治疗。刘某义住院期间,与刘某义有积怨的同村村民肖庆云,指使人持砍刀、钢管蒙面到太和县公安医院将刘某义一家砍伤。刘某义夫妇向太和县公安局报案,并指认行凶者为李金泉等人。
▲今年3月27日,因涉嫌徇私枉法罪,梁某卿被提起公诉。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2001年3月6日,太和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由梁某卿担任专案组组长。案件侦査期间,李家人多次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反映肖庆云有重大作案嫌疑。肖庆云担心公安机关再次对其调查,便请时任太和县县长肖某给梁某卿“打招呼”。
2002年,因犯故意伤害罪,李金泉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同时,被称为保护伞的李金奎因故意伤害罪起诉后,最终以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其余多名涉案人员,分别获实刑或因情节轻微不予起诉。
2019年5月,肖庆云被调查期间,交代其为“2.27”案件真凶;同年12月19日,安庆市中院对李金泉故意伤害案再审,最终宣告李金泉无罪。
李金泉等人再审期间,安徽省东至县检察院还对李金泉案办案人员以涉嫌刑讯逼供罪提起公诉。同时,梁某卿也因涉嫌徇私枉法罪被立案调查。
据安徽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南检一部刑诉(2021)231号《起诉书》显示,经调查,2005年的一天,肖庆云在阜阳市一酒店宴请梁某卿吃饭期间,肖庆云、梁某卿谈到太和县公安医院打架一事后,肖庆云曾送给梁某卿现金1万元,梁俊卿将此款收下。
公诉机关认为,梁某卿担任太和县公安局副局长期间,身为专案组组长,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接受他人“打招呼”请托,对明知有重大作案嫌疑的肖庆云不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向上级机关汇报案情时还隐瞒这一重要信息;同时在没有立案侦査或案件移送上级公安机关办理已无管辖权,且无相关证据的情况下,超越职责权限决定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故意包庇有罪的人不受立案、侦查,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并在事后收受肖庆云现金1万元,其行为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提起公诉。
据悉,此案暂未开庭审理。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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