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闲置物品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二次销售,是不少年轻人较为追捧的购物方式,既能够买到物美价廉的实用商品,又能减少浪费、盘活闲置,可谓双赢。最近,不少二手交易平台上架了一种大件商品——小型水电站。
多位小型水电站业主向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表示,受近年来政策趋于严厉和虚拟货币整治等多重因素影响,原本“拥有一个水电站等于拥有一个金矿”的时代已经过去,许多急于变现的中小投资者不得不将原本寄予了厚望的水电站低价出售。四川甘孜一位小型水电站业主表示,“资产是个好资产,但投入了太多的现金和精力,资金无法收回来,只有卖了拿钱”。
▲在二手交易平台上,急于出售的水电站以小型为主,卖家出售意愿强烈。图片来源/销售网站截图
小水电站上了二手交易平台
7月28日,上游新闻记者在某二手电商平台上,以“水电站”“小水电发电机”等关键词搜索发现,不少售卖人对外售卖了包括水电站整体产权、水电站关键设备水轮发电机等在内的相关商品。记者注意到,“水电站”为关键词的相关商品以使用中的同步水轮发电机、三相异步电动机等为主,发电功率集中在50千瓦时到300千瓦时不等,相关卖家均提供了设备的真实照片和视频。
除了水电设备之外,还有不少卖家提供了出售整个水电站的商品信息,实际容量从1800千瓦到3000千瓦不等,部分水电站还提供了相关的政府批文。
这些上架出售的小型水电站和发电设备,主要集中在四川、贵州、江西等省份,有卖家在商品介绍中直言:“不让干了,卖掉。”
记者通过二手交易平台联系了多个水电站卖家,对方均表示自己挂在二手交易平台的水电站、发电机组等均为真实存在的标的,目前均在正常工作中,相关的审批条件也均符合。一位卖家透露:“我的电站证照齐全,手续都有,买下来之后绝对能够马上投入使用,一天都不浪费。”
在交谈中,水电站卖家们给上游新闻记者留下的印象是迫切地希望能够将手中的资产变现,多次邀请记者“马上”到现场查看设备、资产的实际情况,交谈中问得最多的就是“诚心要买的话给你便宜点”。
▲二手交易平台上出售的发电设备。图片来源/销售网站截图
多重因素加速小水电开卖
四川、云南、贵州等水利资源丰富的省份,小型水电站广泛的存在于许多大江大河的支流上游。在电力较紧缺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地方政府对水电站的建设、运营给予了较大的帮助,而这些小水电站也为偏远农村地区的供电保证、地方经济发展、局部地区防汛抗旱等提供了较大的帮助。
水电行业业内人士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尽管业内对于水电站的具体划分标准等有着不同的定义,但普遍认为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不超过50兆瓦的水电站属于小型水电站。官方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仅在长江流域各支流以及二三级支流上,就有超过两万五千个装机容量不到50兆瓦的小水电站。
众多水电站的甩卖,源于2018年开始的联合整治,水利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的小水电、2003年9月1日《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后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开工建设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小水电、2013年以来未发电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小水电等五种情况,需要退出拆除。
▲二手交易平台上出售水电站的卖家提供的水电站批文。图片来源/销售网站截图
文件发布之后,各省市成立了省级主要领导挂帅的整治小组,对小水电开展了严厉整治,环保督查也将小水电整改情况列为了重点。截至2020年底,长江经济带的清理整改工作接近尾声,小水电退出比例约为14%。上游新闻记者从四川省水利部门了解到的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在完成2020年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四川省进一步持续深化整改工作。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将全部5131座小水电站纳入清理整改范围,按照国家要求,逐座整改。其中保留243座,整改3528座,退出1360座,清退比例达到了26.5%。
除此之外,今年6月以来,国内的金融监管部门加强了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曾长期依靠小水电的廉价电力为能源的虚拟货币产业遭到严重打击,反过来也导致了小水电站的投资价值贬值、直接收益降低,小水电业主从昔日的坐等客人上门买电变成了无奈上网卖电站。
监管压力和下级产业遭到意料之外的监管,这些都让小水电从昔日的“金矿”变成了烫手山芋,长期能够回本却又面临巨大的短期债务风险,卖掉小水电成为了很多业主的选择。
▲7月中旬,贵州省道真县将县境内保护区里的小水电站拆除。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小水电的破坏性争议从未间断
对小水电整治的背后,是环保学者和水电业界关于小水电等是否破坏环境的持续争论。
长期从事河流生态保护工作的专家陈先生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环保工作者普遍认为,小水电不仅在建设中会带来河流周围树木被砍伐、植被被破坏、当地气候环境改变等问题,还会对河流中的鱼类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导致鱼类灭绝,负面影响不可逆转,“一些河流密集建设水电站阻断的不仅是河水的流动,河道中整个生物系统多样性都会遭到灭顶之灾,特别是早些年无序开发之后,长时间都会出现河中无水可流的情况”。
四川金川县独松沟水电站被叫停修建,就是四川作为水电大省对于水电站最新监管的案例。上游新闻早前报道显示,金川县从2005年开始就试图在大渡河上游的独松沟修建一座水电站,但金川县相关业主在延宕多年、相关环保评价审批手续失效后仍然坚持修建水电站,最终引发了当地居民的举报,引起极大的社会关注。2020年10月下旬,四川省相关部门对独松沟水电站所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水利部、四川省分别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小水电清理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后,独松沟水电站被迅速拆除。阿坝州生态环境局局长在全州生态系统会议上,也就独松沟水电站问题作了深刻检讨,金川县因此刮起了一场生态问责风暴。
环保人士对于小水电破坏生态的指责,水利研究学界却并不接受。上游新闻记者获得的贵州省民营水电行业商会会长叶行地的一份材料称,仅在“十二五”期间,农村小水电累计发电量超过1万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3.2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8亿吨,节约了大量的煤炭资源,避免了大量薪柴林木的乱砍滥伐,“发展小水电与保护生态环境是完全一致的”。
对于环保人士“小水电破坏河流生物多样性”的指责,长期从事水电行业的叶行地认为,大部分小水电处于十分陡峭的山溪性河流,枯水季节容易断流,鱼类生存机会很少,而存在洄游性鱼类的河流就更少了,“对有洄游性鱼类的特殊性河流或河段,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同时也会使喜静水生活的种类在库区成为优势种群,有一定的正面作用”。
叶行地表示,早期建设的引水式电站受当时经济技术条件限制,没有设计、建造最小流量泄放设施,现在国家对此严格要求了,“完全可以采取工程的、经济的和制度的手段加以解决”,即在工程技术上,采用设置生态泄水管、增设生态机组等工程措施保证生态流量能够合理下放,同时在经济手段上,国家给予生态补偿电价,提高企业泄放生态流量的积极性和动力,并制订严格制度,对违规不泄放生态流量的给予重罚,甚至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9年10月,四川康定的某小水电站依托当地低电价优势,发展了“大数据产业”。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胡磊
清理整顿应遵循政策
即使环保团体和水利研究团体在小水电是否严重影响生态这一问题上各执己见,但地方政府对于小水电出手却是一个事实。
贵州赤水河流域在小水电的整治中,治理政策发生过改变。2019年整治开始时,赤水河流域原计划拆除5座小水电站、整改63座水电站,采用“一站一策”的方式进行分类整改,但经历了督查之后,一些地方政府的态度发生了变化。赤水市小水电行业协会秘书长王晓明曾对媒体分析说,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对小水电清理整改文件理解不一致,因无法准确把握小水电是否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而采取一刀切政策,“要么不合理提高生态流量下泄量,要么拆除小水库小水坝,要么电站全部拆除”。
《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文件的基本原则第一项要求:问题导向,分类处置。全面核查、科学评估存在的问题,按照退出、整改、保留三类,逐站提出处置意见,明确退出或整改措施。
长期从事土地和矿产等自然资源领域法律实务和理论研究工作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永高认为,小水电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其建设和发展对于解决广大农村及偏远地区的用电需求,缓解电力供需矛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作用,“完全将小水电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对立是不可取的,小水电建设和运营中存在的环境污染以及渔业资源的保护问题,若能通过管理、技术、工程的手段得到解决,不宜一律要求强制退出”。
吴永高认为,在小水电清理整改过程中,部分地方要求小水电一律退出,既不符合法律政策要求,也不符合实际情况,对于自然保护区设立之前就合法存在的小水电,应遵循合理行政的基本要求,注重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平衡,“在考虑生态保护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合法经营者的信赖利益”。
上游新闻记者 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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