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又惹事了。
5月1日,广东东莞的一名儿童在影院散场时,跑到影幕前对影幕进行激烈踢打,被损坏的幕布是23米宽的巨幕属于特制的投影幕布,一平米上有五千多个控(点),用于声音穿透,高增益的表面还有金属涂料。前后5次的踢打对表面金属涂层造成了严重损坏,导致放映时出现暗区,且无法局部修复。在儿童踢打过程中,并没有家长上前阻止。
5月2日,影院工作人员称,影幕损害影响到正常播放电影,已向警方报案,若找到当事人将进行10万元起步的索赔。5月3日,东莞警方发布通报称,已联系到涉事儿童的监护人。
事件发生后,有网友在微博上发起了话题讨论,称这是“史上最贵电影票”,很快引发关注。这次,网友们没有对高额的赔偿提出质疑,更多是认为家长应该按照影院的损失进行赔偿。
近年来,有关“熊孩子”划车、损坏他人财物、甚至故意报复、恶搞未能满足他要求的亲戚、朋友的消息时常在各网络平台出现,每当受害者提出质疑,家长多用“他只是个孩子”堵住他人之口,受害人过多辩驳,甚至还会被冠上“和孩子计较”的标签。
为了发泄情绪,受害者有的将遭遇发在朋友圈,有的做的短视频进行发布,引发了诸多共鸣。因此,此次儿童踢坏巨额影幕事件,网友一边倒留言,也正是对孩子闯祸,家长用“他只是个孩子”作为推责借口的反感。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在日常生活中,“熊孩子”闯祸多发生在亲朋好友间,甚少有人用法律去较真。家长推责的借口不仅没有让“熊孩子”收敛,反而教会了孩子如何在闯祸之后躲避责任。
因此,在处理此次踢打影院影幕事件中,公安机关在做好案件处理的同时,也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以此事件给“他只是个孩子”作为推脱借口的家长予以警示。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他们的第一任老师。在公共场馆,孩子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家长应该在日常教育中作出正确示范。孩子闯祸后,家长也要为孩子的过错负责、承担赔偿责任,让孩子明白,承担责任是他们人生中重要的一课。
上游新闻 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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