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男子骗老乡货款到手后玩消失

05-31 11:28/三峡都市报

在外的打工者遇见老乡都会比较亲近,但对于彼此都不是十分熟识了解的老乡,相认时恐怕要多留个心眼,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男子陈某就因为轻信一老乡的谎言,差点陷入了一起诈骗案中,幸亏及时报警抓获了诈骗人员才洗脱了自己的嫌疑。近日,梁平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获刑并处罚金。

冒充销售经理骗老乡

法院审理查明,家住梁平的男子陈某一直在广东省东莞市打工,2016年10月,男子张某突然来到陈某的打工地,以认老乡的方式结识了陈某。而张某前来并不是让陈某帮忙介绍一份工作,却是早已做了诸多准备设计,首先是制作了虚假名片,然后谎称自己是广东某陶瓷公司区域销售经理。张某经过精心的伪装和打扮,很快骗得了老乡陈某的信任。同时,张某承诺如果陈某为其成功介绍买瓷砖的客户可以获取提成。

同年12月,陈某向张某介绍老家做瓷砖生意的熟人刘某,双方认识并取得联系后,刘某遂派其儿子刘甲从梁平区的家中出发,前往广东省佛山市张某所称的陶瓷公司进行考察。期间,张某怕自己的虚假身份暴露,以刘甲不要与公司展厅的工作人员交流,由自己和公司谈业务可以取得更优惠的价格为借口,骗得刘甲与其达成购买瓷砖的口头协议。

刘甲返回梁平后,于去年1月初,分两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张某的银行账户转入共计8.8万元货款,并要求张某立即发货。张某收到货款后,谎称货已发出,并将诈骗所得的钱全部支取,用于日常生活开销和偿还债务。

此后,刘甲、陈某数次催促张某也不见货物才发现被骗,遂要求张某退款,可张某向陈某退款1万元后便失去联系。去年3月9日,无奈之下的陈某和刘甲只好向梁平警方报案求助。

犯诈骗罪获刑并处罚金

随后,接到报案的梁平警方对涉嫌诈骗的张某展开了追查,并请求广东警方予以协助。去年10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在罗湖口岸将嫌疑人张某抓获,随后移交梁平警方。张某到案后,其亲属退赔被害人刘某4万元,并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刘某的谅解。

梁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方法获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同时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认罚,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部分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张某继续退赔被害人刘某的损失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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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综合新闻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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