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制度:凡是涉及机构编制事宜,均由编委及其办事机构一个部门承办,编委领导一支笔审批,编委及其办事机构一家行文。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批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
二、严格控制和规范管理机构编制:严禁新设履行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经营类事业单位;严格在规定限额内按程序设立机构,内设机构综合设置;挂牌机构一律不得变相设为实体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设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
三、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审计内容:2014年7月,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资委等7部委联合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审经责发〔2014〕102号),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列入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四、机构编制违规违纪举报渠道:全国机构编制违规违纪统一举报电话:12310;重庆市机构编制违规违纪专用举报信箱:cq12310@cq.gov.cn;重庆市铜梁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举报电话:45695859,45695857。
五、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第七部分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要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一)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二)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三)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六、“12310”举报电话受理的违规问题:(一)超编进人;(二)擅自设立机构或者提高机构级别的;(三)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四)擅自变更机构职责、权限的;(五)上级业务部门以发文件、开会议、批资金、上项目、搞评比等方式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六)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或审核、审批程序的;(七)违反“三定”规定和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八)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的;(九)挤占、挪用编制、以及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十)其他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