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欲住大酒店被法院强制执行

06-28 17:05/铜梁日报 蒋明琴

“你好,我们是铜梁区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关于赵某申请执行你们两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请你们配合我们的工作!”近日晚10时,执行干警在垫江县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汪某某、周某某夫妻二人亮明身份,表明来意。

据介绍,当天下午,被执行人汪某某、周某某夫妻二人在重庆垫江县某大酒店办理入住手续时被联动单位发现,区人民法院接到联动单位通知后,立即启动快反联动机制,联系了垫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协助传唤二人,并迅速组织本院执行干警,连夜赶往垫江,立即对二人展开询问。

据悉,汪周夫妇二人在赵某申请执行他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尚未履行完毕给付标的款的义务,且一直下落不明,有逃避执行的嫌疑,经过询问、教育进行证据固定后,汪周夫妇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希望法院只拘留汪某某一人,周某某要立即筹钱履行义务。在周某某出具保证书后,法院决定对汪某某拘留15日,连夜驱车将其传唤回铜梁并送至拘留所。

很快,案件申请人赵某与被执行人周某某共同来到区人民法院。经协商,周某某当庭支付赵某现金5万元,并表示将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争取早日了结此案;申请人赵某书面申请提前解除对汪某某的拘留,而被拘留的汪谋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法院出具了具结悔过书。区人民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汪某某的司法拘留。(记者蒋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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