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重庆市铜梁区相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铜梁区对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范围进行了划分。
据了解,此次划分的水产养殖禁养区范围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安居国家湿地公园区域和重庆毓青山国家森林公园区域;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领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和城市建成区域。
限养区范围则包括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涵盖西温泉森林公园区域,风景名胜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涵盖、西温泉风景名胜区,城市规划区内的养殖水域,水源涵养区河流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及河岸两侧纵深各50米陆域以及用于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用水的库体。
据悉,水产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水域滩涂为水产养殖区。(通讯员 邹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