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曾祚)11月13日,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六大队联合区交委、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派出所,铜永高速公路公司组成联合执法队,全面排查治理高速公路桥下停放车辆和堆放柴草杂物等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高速公路桥梁、涵洞下的用地属高速公路路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堆放物品及圈养牲畜、家禽,不得非法搭盖建筑物,不得停放车辆及实施其他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桥梁安全整治力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在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堆放柴草、杂物和随意停放车辆。”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六大队中队长黄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