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委〔2018〕541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铜梁区石鱼镇污水处理厂等6个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商请同意变更铜梁区石鱼镇、大庙镇等6个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项目地址的函》(渝环投司函〔2018〕366号)收悉。我委于2017年10月20日以铜发改委〔2017〕421号、422号、423号、424号、425号、426号文件对大庙镇污水处理厂等6个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进行批复,因项目建设地址发生变更,现调整批复如下:
一、项目地址:1.铜梁区石鱼镇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项目地址由“铜梁区石鱼镇新四村五社闸堰湾”更改为“铜梁区石鱼镇兴红村12社”。
2.铜梁区大庙镇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项目地址由“铜梁区大庙镇玉河湾文凤桥排污口下游250米”更改为“铜梁区大庙镇莲胜村1社”。
3.铜梁区西河镇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项目地址由“铜梁区西河镇新四村五社闸堰湾”更改为“铜梁区西河镇新四村5社”。
4.铜梁区华兴镇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项目地址由“铜梁区华兴镇明月村六社”更改为“铜梁区华兴镇明月村9社”。
5.铜梁区土桥镇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项目地址由“铜梁区土桥镇东北部汪家坝淮远西岸”更改为“铜梁区土桥镇大磨村17社”。
6.铜梁区蒲吕镇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项目地址由“铜梁区蒲吕镇大坪村八社的鱼塘湾”更改为“铜梁区蒲吕镇龙桥村1社”。
二、其它事项:本批复未涉及的其它事项仍按原文件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2日
抄送:区国土房管局、规划局、环保局、建委、安监局、统计局。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