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给了10万彩礼钱却没结婚 男子要求女方返还遭拒

05-28 15:01/重庆法院网

恋爱两年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其支付的彩礼10万元,女方却认为自己从未向男方要求支付彩礼,10万元系男方自愿替自己偿还的房屋贷款,不应当返还。近日,忠县人民法院综合相关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被告黄某返还原告李某彩礼款3万元。

李某是一名80后,系忠县忠州街道人。2014年初,离婚后的李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年长其6岁的离异女性黄某。两人互生好感,不久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几个月后,李某通过转账方式向黄某转账10万元,目的是用于偿还黄某在认识李某之前所购买的房屋按揭贷款。原本以为会携手走进婚姻殿堂的两人,却在两年后分手。老婆没有成功娶回家,李某想到自己的10万元钱,一纸诉状将曾经的恋人告上法庭。

庭审中,原告李某诉称,其与被告黄某相识几天后,被告便以其住房尚欠银行贷款为由,要求李某支付彩礼1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李某认为,当时自己已对黄某倾心,为了和黄某保持恋爱关系便同意黄某的要求,自己四处借钱凑齐了10万元彩礼交给了黄某,但同时也提出了与被告办理结婚登记和生育小孩的要求,被告黄某承诺自己如果不与其结婚生育小孩,便将彩礼全部退还。可两人在恋爱期间,却多次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婚事一拖再拖,最后以分手告终。

黄某辩称,自己从未要求原告李某支付彩礼,那10万元是李某主动提出将自己所购买房屋的按揭贷款还清,而向亲戚借的。黄某还表示,两人恋爱期间,黄某的工资均由李某管理,后李某用两人一起打工的收入偿还了其亲戚6万元左右,现在尚欠4万元。黄某认为,自己并未要求李某支付彩礼,所以李某诉称的10万元根本不是彩礼,请求法院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原标题:给了10万彩礼钱却没结婚 男子要求女方返还遭拒

编辑:田梦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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