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不孝顺父母、不讲诚信借(贷)款不按时归还、不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这些行为怎么管?忠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给出了答案——把 24 类小微苗头性问题列为清单,纳入日常监督范围。这项举措实施近一年来,共有 298 名党员干部因小微苗头性问题受到相应处理。
据了解,针对全县党员干部存在的小微苗头性问题,该县制定出台了《党员干部小微苗头性问题发现及处置办法》,通过正确运用监督执纪 " 四种形态 ",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据了解,忠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关口前移," 抓早、抓小、抓苗头 ",制定了日常监督管理、巡察、信访举报、暗访、专项检查、媒体披露、民主测评等 12 种发现小微苗头性问题的方式,做到了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编织了一张严密的监督网络。据统计,近一年来,共有 298 名党员干部触犯 " 红线 ",受到提醒谈话 250 人次,通报批评 103 人次,限期整改 47 人次,批评教育 46 人次,对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记者 周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