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一名年仅19岁的男子李某在外出务工期间,对认识的老乡王某不怀好意,经过一番忽悠之后又暗中窃取了老乡王某的存款8000余元。近日,忠县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盗窃老乡8000余元
去年11月,家住忠县的19岁男子李某前往重庆主城打工,虽然初次离家外出有亲人陪同,但李某觉得出门在外多结识朋友只有益无害。在工地上,李某认识了老乡王某,二人还同住一个集体宿舍。王某也有同感,对老乡李某信任有加,渐渐地二人之间几乎无话不谈。但李某心中却对信任自己的老乡王某动起了歪心思。
大约一个月后,李某趁王某不备,用自己的手机偷偷扫描王某身份证,用于实名认证其先前注册的支付宝账户。之后,李某又以特殊银行卡号能中奖为由忽悠老乡王某,趁王某查看银行卡号之际,将王某的银行卡扫描并与前述支付宝账户进行绑定。今年1月15日至2月16日期间,李某通过前述支付宝将王某的银行卡中的存款充值到该支付宝账号中,再转账至李某本人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随后又将前述转账金额从支付宝账户转至其本人的银行卡内。李某先后26次采取前述方式,盗窃王某银行卡存款共8000余元。
犯盗窃罪获刑并处罚金
王某发现银行存款不翼而飞后,立即报警求助。随后,警方调查发现向王某伸贼手的竟是身边的老乡李某。李某被抓获后,其亲属代为退还了全部赃款。
忠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80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其全部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记者向贵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