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庆局转发《长航局关于“7·31”“维尔”号客船失控险情的通报》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汛期船舶安全监管,保障沿江群众出行安全,忠县海事处加强对辖区高温汛期客渡船现场检查与安全宣传。
2018年8月9日上午,忠县海事处执法人员至忠州老码头渡口对客渡船“渝忠客2180”现场检查,重点对开航前自查制度是否落实、预警信息接收是否通畅、靠离泊操作是否妥当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同时,向其通报了“7·31”“维尔”号客船失控险情以及08月05日万州“江翼6”火灾险情,要求客渡船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火防爆安全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最后,向船方指出当前长江干线正处于汛期高温天气,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多发,也给水上交通安全带来较大影响,船方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一是认真落实开航前自查工作,严格落实签字发航制度,维护好上下客秩序;二是密切关注水位、气象信息,加强与上下水过桥船舶联系,严禁冒雾航行、冒险抢航;四是严禁超员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