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一老人在赶集时酒后壮胆行走在沪渝高速公路忠县磨子乡路段,巡逻到此的重庆高速执法四支队五大队执法队员发现这一险情后,果断将老人带离出高速公路。
当日中午,该大队执法队员在沪渝高速公路展开例行巡逻时,在忠县磨子乡路段发现一老人背篓里背着棉被,颤颤巍巍行走在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内。此时此刻,高速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如不及时将老人带离出去,后果不堪设想。
面对突发情况,执法队员在做好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迅速下车询问老人情况,刚一近身便闻到一股强烈的酒味。据老人断断续续自述,自己是附近的村民,今年72岁,子女常年在外打工,当日独自一人到忠县磨子乡赶集,在买了床棉被后,便在街上喝了白酒。由于喝酒过量,走路有点头重脚轻,因觉得高速公路平坦,就背着棉被索性上了高速公路行走回家。见此,执法队员立即向老人说明其行为的危害性,果断将老人带离了高速公路。
执法队员提醒广大群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走;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就是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极度危险之中,车辆在高速行驶中,当司机发现前方有行人时,往往来不及反应,刹车不及时而酿成惨祸。(通讯员隆太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