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前三季度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528件处理2516人
近日,市纪委监委公布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1至9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528件、2516人,分别是去年同期的5.2倍、4.7倍,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2人,组织处理2128人(部分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又受到组织处理),移送司法机关59人。
查处的1528件问题中,第一季度查处225件,第二季度查处438件,第三季度查处865件,查处量呈上升趋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占36.7%,腐败问题占29.5%,其他失职失责问题占33.8%。问题发生领域相对集中,涉及低保五保、扶贫资助补助等综合保障政策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领域,公益林补偿、退耕还林等生态扶贫工程领域,分别占23.2%、11.8%、9.2%。
处理的2516人中,村干部1281人,占50.9%,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占比下降了8.01个百分点;乡科级及以下961人,占38.2%;县处级274人。
据了解, “小官大贪”现象仍然存在,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53件86人,占查处总件数的3.5%,其中乡科级、村干部占89.5%,50人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4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有4件4人,均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力度加大。处理的2516人,属于问责情形的938人,是去年同期的5.2倍,问责人数占查处总人数的37.3%,另有18个单位被问责。被问责人员中,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一把手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被问责419人,占问责人数的44.7%。
今年9月,市纪委监委召开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中央纪委有关会议部署的具体举措。”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深化专项治理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聚焦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围绕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把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提高监督精准度,注重推动以案促改,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