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资讯】重庆市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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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财政局印发《关于2018年重庆市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2018年重庆市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让我们来看一看吧!

申评对象

在岗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并符合“申报材料清单”中相应条件的人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申评方式

申评人员登录“重庆会计之家”网站,点击“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考评—评审申报”下载相关表格,经单位推荐、部门审查后,到现场进行资料复核,审核通过现场pos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

提交资料

见“申报材料清单”(点击阅读原文)。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须本单位审核盖章。公示表使用会计职称评审专用表格。申报资料中除《重庆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用A3纸打印及复印外,其他资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职称申报评审表原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表中“评审审批情况”页各项内容必须完整打印在同一页纸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申报高级平均每年不少于90学时、申报正高级平均每年不少于100学时。表的格式一律不得更改,打印后除本人签字、单位签署意见外不能手工填写和修改。

论文要求

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无论文要求,但申评人员也可提交论文,以便评委们综合评价。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公开刊物发表论文至少3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第一作者至少一篇。民营企业人员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论文不做要求,但申评人员也可提交论文,以便评委们综合评价。申评人员提交每篇论文一式贰份,从公开发表刊物中复印(封面、刊号页、目录、论文页),分开装订。

报送申评材料时应将《重庆市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重庆市职称申报人员基本信息表》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申评材料受理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26日(节假日除外);

受理单位:重庆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大厅(重庆财政学校B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湖霞街6号;

联系电话:63216191、67575525。

评审分面试答辩和综合评审两个阶段,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答辩时间为2018年11月下旬,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答辩时间为2018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在“重庆会计之家”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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