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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重庆召开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会上,潼南、铜梁等20个区县,分别就重庆区域内的琼江、临江河等10条河流现场签订协议,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重庆处于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国家重要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库,承担着保护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的重大职责,在长江流域乃至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肩负重大使命。在市财政局负责人看来,此次签约,是重庆加大财政制度供给,力构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力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迈出的又一大步。
今年2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在重庆召开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暨推动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工作会,永川、璧山、江津3区在会上签协议,率先在璧南河建立流域横向补偿机制。5月份,重庆市发布建立流域横向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开启“加速度”。
流域横向补偿作为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引导制度安排,目的是让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付出的保护成本、机会损失和提供的生态服务价值给予合理补偿,使其不吃亏能受益,同时让污染地区补偿污染承受地区,弥补其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成本,体现“谁污染、谁治理”的环保法制原则。
重庆方案明确:以各流域区县间交界断面的水质为依据,达标并较上年度提升的,下游补偿上游,反之,则上游补偿下游。补偿金以每月100万元为基数,并鼓励区县采取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多种方式实施横向补偿。
对于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设,重庆的态度是舍得奖、严厉惩,有奖有罚、奖罚分明。既奖早建,对今年10月底前建立补偿机制、签订3年以上补偿协议的,一次性奖300万元。又奖协作,对上下游区县建立流域保护治理联席会议制度、联防共治的,一次性奖200万元。更奖成效,对上下游区县有效协同治理、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市级转移支付倾斜。同时,对补偿机制建立滞后的区县,市里以考核基金的形式加以调控,水质超标的,市级相应扣减考核基金,并纳入两级财政强制清算。
机制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是明显的。以璧山区为例,该区正采取组合措施提升境内流域水环境,两年内将整治工业污染源1600多家,关停不能达标的企业和治理无望的企业;升级改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出水稳定达标排放;整治山坪塘水库,并加强对农药、化肥施用的指导和管控。
按重庆计划,2020年前,全市19条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跨2个或多个区县的次级河流全部建成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经过两次集中签约,目前还剩小安溪、阿蓬江等河流未建横向补偿机制。市财政等部门正采取措施,争取年内签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