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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奉节县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协同、自主创业与政策激励结合,落实六大扶持政策,培育一批返乡创业经济实体,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创业。
放宽投资领域
清理、取消不利于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规定。鼓励、支持各类民间资本通过参股、购并、独资、联合等方式,参与工业、农业、水利、城建、交通、能源、环保以及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旅游、金融、社会福利、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商贸流通等领域的投资建设和经营。
落实创业用地
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生产经营用地统筹纳入奉节县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整合现有资源解决创业场地,积极引导和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利用闲置土地、旧厂房、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四荒地”等进行创业。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土地向有资金、懂技术的返乡创业人员流转。允许通过乡村土地整治等方式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将置换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返乡人员创业。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积极做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用好县产业引导基金。县农发行要积极帮助返乡创业人员策划政策性贷款项目,增大返乡创业信贷规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反担保门槛,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办法,每年通过“农村三权”抵押至少发放1000万元,突破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创业融资瓶颈。
落实财税扶持政策
加大财政扶持和补助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每年统筹设立1000万元返乡创业引导资金,主要用于返乡创业企业物流、房租、水电、网络等补贴,开展创业人员外出培训、学习,对返乡创业园、返乡创业基地、服务平台建设等补助。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企业,依法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四上”企业条件的返乡创业企业,按《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四上”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落实就业创业社保优惠政策
返乡农民工等人员自主创办企业且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助、一次性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稳岗补贴等扶持政策,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或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将社保缴费优惠政策覆盖到返乡创业企业。经认定符合小微、困难行业企业的,在规定期限内享受社保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优惠政策。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在城镇地区创业的,在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享受招商引资政策
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纳入招商引资范围,制定适合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招商引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