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公职人员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请向区纪委监委举报!

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全市重点打击的12类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工作推动不力问题

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黔江区纪委监委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踊跃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23—79222395

023—79238053

举报信箱:黔江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       编:40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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