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热的天,交警应该不会出来了吧?
大晚上的交警肯定不会出来查交通违法行为。
……
如果你有这样的想法,
心存侥幸心理,
认为查不到你,
那么你就大错特错啦!
最近,交巡警们全天都在辖区忙着呢,
为了你和家人的平安,
不管骄阳酷暑,还是风里雨里,
他们都在路上默默地守护着......
而对于道路上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交巡警的态度也是非常坚决的。
近日,
崇义大队对辖区松翠路、
荔圃路、澳海大道路段交通拥堵、
秩序混乱等问题为重点,
积极筹划违停整治行动,
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和畅通。
在集中整治行动中,
大队加强三个违停路段的动态巡逻管控,
对违法停靠车辆首先通过喊话教育,
及时提醒机动车驾驶员尽快驶离。
对违规停车的机动车驾驶员不在场的,
一律拍照取证、
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
对影响通行的违法停靠车辆进行拖移。
在生活中,小编发现其实不少车主
对道路违停还存在理解误区,
那么,究竟哪些地方不能随意停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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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有禁停标志才算违停
停车场、公共停车泊位、路外空间,即道路范围外的空闲土地,以上三处是法律规定可以停车的地方,第三条最容易让人产生误区了。有些驾驶人把车停在路边的绿化带旁、盲道上,受到了处罚,却觉得冤枉。其实受罚的原因就是因为你把车停在了人行道上!
也就是说,并不是没有禁停标志就可以停,道路以外的空闲土地不包括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盲道。
误区二:人在车上就可以不“吃”罚单
有些司机把车停在禁停路段,让朋友出去办事,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也就是说,地面上有斑马线、黄格区、或属于消防通道的,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相关车辆除外)……在上述这些路段,即使你人在车上,一样属于违停。
误区三:允许临时停车路段不会“吃”到罚单
个别驾驶人认为,如果人在车上,又避开了前面这些不能临时停车的地方,总不算违停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也就是说,临时停车的前提是不得妨碍他人的正常通行。
以上停车的误区,
大家都了解了吗?
交巡警提醒,
告别违法停车,
人人守法是关键!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强化
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杜绝违法停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