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是安全的一道保障。
一时的“放飞自我”,
换来的是极大的安全隐患。
经过之前几期的违停曝光后,
违法停车现象有了一定的好转,
但仍有部分驾驶员对此
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在这里小编再次提醒大家,
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宁可多走几步路,
也不要随意在路边乱停一次车。
尤其是在高峰期,
你的一次违法停车,
给他人出行造成不便的同时,
也为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
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持,
以下车主在城市主、次干道
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罚款200元。
违法停车车辆曝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规定地点”,指的是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和施划的机动车停车场或停车泊位。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各位驾驶员朋友们,
当看到自己或亲友的违法行为被曝光,
您是否觉得脸红呢?
小编提醒,
涪陵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
你的一言一行代表着整个城市的形象。
请每一位驾驶员文明驾驶,
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