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
推动企业成为创新主体,
激发企业和人才创新活力,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和人才支撑作用,
近日,
《南岸区高层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办法》)
正式出台。
根据《办法》规定,
我区将从今年起,
用10年左右时间,
有计划、有重点地从大数据、
大健康、大生态等重点产业领域的
在区创新型企业中,
遴选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
(以下简称“创新人才”),
予以重点培养和支持,
畅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努力打造创新型人才高地。
主要按照“突出重点、高端引领、注重实绩、公平择优”的原则,以道德素质、专业水准、领衔作用和对社会的实际贡献为依据,优先支持能够带领团队实施重大创新项目,通过创新创造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对我区创新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或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
据悉,
符合条件的创新人才可由企业推荐或自荐申报。
参与评审的人才
必须是在南岸区(含重庆经开区)
注册、纳税的企业中,
从事研发、技术创新、经营管理、
成果转化等工作的创新人才,
并主持重大创新项目,
项目在区投资不低于500万元,
且实现关键技术突破,
其产品达到量产条件,
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大。
对成功入选的创新人才,区委、区政府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经费资助。其中,主持的重大创新项目在区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创新人才团队50万元资助经费,给予创新人才每月2万元的岗位津贴;在区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创新人才团队20万元资助经费,给予创新人才每月1万元的岗位津贴。
同时,
创新人才还将在
子女入学入托、医疗保健等方面获得重点支持。
《办法》规定,
创新人才子女可自由选择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入读,由区教委优先安排。创新人才及其家庭主要成员在区属公立医院就诊,由医院安排专人落实优先预约医生,安排就诊、住院、手术等服务。创新人才本人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和一次疗养。此外,创新人才还将纳入区委联系服务专家对象,并可享受配偶就业、优先推荐、人事人才、宣传典型、诚信记录等服务措施。
区委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创新人才实行动态管理,
原则上每年评选1次,
每次评选10名以内,
对创新人才的服务年限为3年
(含岗位津贴)。
期满后,需重新参加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