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你想了解的,最全合川区就业创业政策汇编来了!①

1失业登记

一、申请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二、申请资料

1.重庆市失业登记申请表。

2.初次办理的申请人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市外户籍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申请人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4.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申请人,提供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1张。

三、受理机构

失业登记实行全渝通办,任一镇街社保中心或社区。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2个人就业登记

一、申请对象

城乡就业人员。

二、申请资料

1.重庆市个人就业登记申请表。拟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需在申请表中注明补贴备案信息。

2.初次办理的申请人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3.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申请人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4.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申请人,提供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1张。

5.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凭证:

⑴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等相关凭证。

⑵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提供劳务协议复印件。

⑶商贩提供进货凭证或经营图片等凭证复印件。

⑷网约车驾驶员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约车平台公司(可通过“重庆市道路运输信息网”查询平台公司是否取得经营许可)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

⑸其他就业类型人员提供相关就业凭证复印件。

三、受理机构

就业地街镇社保中心或社区。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3用人单位就业登记

一、申请对象

招用城乡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

二、申请资料

1.重庆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申请表。

2.重庆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

3.初次办理,且未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凭证复印件。

4.招用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人员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5.未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等凭证。

6.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用人单位,提供招用人员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1张。

三、受理机构

用人单位所在地街镇社保中心或社区。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4零就业家庭认定

一、申请对象

户口簿信息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不包括在校学生等非经济活动人口),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人员。

二、申请资料

1.重庆市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件。

3.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申请人及其属于经济活动人口的家庭成员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4.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人员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5.属于非经济活动人口的家庭成员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生证等身份凭证原件。

三、受理机构

零就业家庭认定实行全渝通办,任一街镇社保中心。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注:街镇社保中心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非经济活动人口)信息在申请人所在地社区(村)公示(附件2),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为申请人及其属于经济活动人口的家庭成员办理失业登记,注明零就业家庭人员身份。属于高校毕业生等其他身份的,同步注明相应身份。

5个人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请对象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

⑴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

⑵个体工商户雇工;

⑶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人员除外);

⑷网约车驾驶员。

2.在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申请资料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和补贴备案登记后,每年3月申请上一年度补贴。所需资料:

1.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提供雇主出具的申请补贴月度就业情况说明。(雇主信息应与就业登记信息一致)

3.商贩提供申请补贴月度进货凭证或经营图片等凭证复印件;

4.网约车驾驶员提供申请补贴月度交易流水截图。(网约车平台公司流水信息应与就业登记信息一致)

三、补贴标准

按个人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

四、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五、受理机构

就业登记地街镇社保中心或社区。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6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请对象

1.招用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2.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招用本市户籍符合下列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⑴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⑵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⑶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⑷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⑸农村建卡贫困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⑹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⑺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⑻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

⑼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⑽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申请资料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用人单位为招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后,每年3月申请上一年度补贴。所需资料:

1.重庆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重庆市申请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三、补贴标准

按用人单位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四、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五、受理机构

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7低保就业补贴

一、申请对象

实现就业、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我市户籍登记失业低保家庭人员。

二、申请资料

低保就业补贴实行“先核减,后补贴”的原则。低保家庭人员自办理就业登记,且民政部门核减其家庭低保金后,每季度首月申请上一季度补贴。所需资料:

1.重庆市低保就业补贴申请表。

2.下列人员需提供以下凭证:(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无需重复核实就业状态的人员除外)

⑴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提供雇主出具的申请补贴月度就业情况说明。(雇主信息应与就业登记信息一致)

⑵商贩提供申请补贴月度进货凭证或经营图片等凭证复印件。

⑶网约车驾驶员提供申请补贴月度交易流水截图。(网约车平台公司流水信息应与就业登记信息一致)

⑷其他就业类型人员提供申请补贴月度相关就业凭证复印件。

三、补贴标准

按其家庭当月核减低保金总额计算。

四、补贴期限

低保家庭累计享受期限不超过1年。

五、受理机构

户籍地街镇平台。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资料 图片来源:区就业局

上游号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上游新闻立场,文责作者自负。如有文章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新闻。
联系邮箱:syh@cqcb.com
举报
分享到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