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重磅消息!綦江将用3年打赢蓝天保卫战,这些与你息息相关!

11月30日,綦江区政府网站公布了《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这场战役怎么打?哪些与市民息息相关,小编对《通知》进行了整理。

一图看懂

綦江区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年行动计划

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城区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并持续稳定好转,PM2.5年平均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重污染天数控制在较少水平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6.9%、14.5%、7%,协同控制温室气体并达到市级目标考核要求。

二实施范围

结合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大气环境容量及污染控制总量要求,将全区划分为重点控制区域和一般控制区域。

重点控制区域为古南街道、文龙街道、三江街道。

一般控制区域为除三个街道之外的其他各镇。

二主要任务

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满足大气环境容量为前提,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显著降低PM2.5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数、改善空气质量。

(一)控制交通污染,加快调整运输结构

1、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 2019年,每年抽查柴油车数量不低于柴油货车保有量的50%。按照全市部署依法依规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

□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按照全市安排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

2、大力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降低公路运输货物占比,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

□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中心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逐步规划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

3、加强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

□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淘汰綦江河餐饮船舶,鼓励淘汰20年以上的运输船舶,督促机动船舶使用符合标准的柴油,禁止使用重油、渣油、劣质油,新建船舶禁止安装和使用重油、渣油专用设备,查处或封停现有船舶重油处理设备。

4、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5、实施清洁油品攻坚行动。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采购、租赁用车优先使用纯电动车。

□城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机要通信用车、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用车、通勤车辆,有特殊要求的车辆除外)、市政环卫车(前端保洁作业和垃圾运输车辆)、邮政投递车逐步使用纯电动车,并逐步替换现有燃气/双燃料车型。

(二)深度治理工业污染,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1、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达标专项整治

□完成以汽修行业为主的10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依法依规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采用低毒、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或者进行工艺改造,并对原辅材料储运、加工生产、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控制。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2.深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动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对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依规停产整治。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2020年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

□推动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开展工业锅炉综合整治。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

□推进工业园区环保设施升级。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到2020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比例达到90%以上。

3.持续优化产业布局。

□禁止新建和扩建燃煤火电、化工、水泥、采(碎)石场、烧结砖瓦窑以及燃煤锅炉等项目。

□依法依规利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标准,完成市级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

□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行动。严格“散乱污”企业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改造提升一批、集约布局一批、关停并转一批。

4.优化能源结构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有所提高。

(三)综合防控扬尘污染,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1.加强扬尘综合治理。

□每年创建(巩固)10个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在重点控制区域建设工地中探索推行“红黄绿”名单分级管控制度。

□将施工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和资质等级管理,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主要城市道路达到90%以上。每年创建(巩固)10条扬尘控制示范道路。

2.完成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加快环境修复和绿化,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3.控制生产经营中的扬尘、粉尘、烟尘。

□全区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置规范的排气筒,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放扬尘、粉尘、烟尘,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混凝土用量500立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4.减少城市裸地扬尘。

□减少城市裸露地。

□在重污染天气,应暂停作业,并对施工现场进行覆盖。

□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

□每年新增35万平方米城市绿地和6.5万平方米立体绿化(含屋顶绿化)(2020年完成立体绿化7万平方米)。

(四)有效控制生活污染,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1.深化餐饮油烟等治理。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加工服务、服装干洗、机动车维修等项目。

□划定禁止区域,在禁止区域内不得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以乡镇(街道)、社区为试点,推进建设烟熏腊肉集中服务点。

2.严格控制高污染燃料。

□巩固已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8.25平方公里。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向周边具备条件的街道、社区延伸,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

3.严控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燃放。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其他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业废弃物。

□到2020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禁止在城市建成区、人口集中区域露天焚烧树枝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严格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禁放区内禁止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未达到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

4.控制生活源大气污染物排放。

□针对建筑装修、汽修喷涂作业、干洗等行业,严格执行有机溶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鼓励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

□新建、改建、扩建干洗店应当使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密闭式干洗机。

□有效治理臭气扰民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废气。

5.控制农业源氨排放。

□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五)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增强监督管理能力。

1.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

□实行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与周边区县在项目会商、预警预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常态化运行机制。

□深化区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预警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

2.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

□完善应急预案,明确政府、部门及企业的应急责任。

□完善预警分级标准体系,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季节应急响应标准,同一区域内要统一应急预警标准。

3.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科学确定重污染期间管控措施和污染源减排清单,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30%。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

4.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

(六)强化综合决策支撑,增强科研分析能力

1.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

□到2020年,利用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平台,积极推进扬尘网格化在线监测点位、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点位的建设,为进一步深化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的来源分析和防控研究提供硬件支持。

2.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逐步将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其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3.强化科技基础支撑。

□开展大气排放源清单编制工作,在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源排放信息的采集与核算,与重点污染源清单形成总量、减量、容量的对应关系,构建精细化的大气污染源清单,并形成动态更新机制,突出污染动态溯源的基础能力,为全市空气质量预报提供数据支持。

4.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对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全市的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并完善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

5.支持依法合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

□鼓励开展合同环境服务,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实施跨部门联合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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