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警民联手,共建平安潼南

致全区人民群众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确保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声威、取得实效,希望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以下十二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二、城区、城乡结合部盘踞一方的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检举揭发。欢迎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重庆市潼南区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23-44862110

举报邮箱:TN_shce@163.com

举报信箱: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兴潼大道126号(区公安局906办公室)

邮编:402660。

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

2018年7月6日

重点打击的十二类黑恶势力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二、城区、城乡结合部盘踞一方的黑恶势力。

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警民联手共建平安潼南。

上游号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上游新闻立场,文责作者自负。如有文章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新闻。
联系邮箱:syh@cqcb.com
举报
分享到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