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快讯】我县明通镇公开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村民齐点赞

近日,城口法院二法庭在明通镇平安村,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开展“以案说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案例简介

原告陈某现年79岁,体弱多病、行动不便,早年丧偶,育有二儿二女,均已成家立业。陈老太独居政府修建的安置房,仅靠微薄的低保作为生活来源。此案经明通镇和平社区和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无奈之下,陈老太将四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每名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

开庭前,承办该案的法官多次下乡走访,实地了解案情。在庄严的国徽下,现场开庭,法官认真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被告徐某以原告从小对其未尽到抚养义务、家庭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其余子女同意赡养老人,但认为赡养费标准偏高。此时,张法官从法律、道德和亲情上辨法析理,阐明孝老乃德之大义,家风之本在孝道,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子女应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从案件问题的源头进行深刻剖析。

鉴于被告杜某外嫁河南省未到庭,依法缺席审理,参照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综合考虑原告的身体状况以及四被告家庭生活现状,当庭判决四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月底前向原告支付赡养费200元。陈老太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嘴里连声称赞,子女也如释重负,重拾久违的亲情。宣判后,承办法官开展了判后答疑,以案释法、讲法明理,做足普法教育延伸工作,弘扬家教家风,倡导孝道文化。

据悉,当天,近200名群众参加庭审旁听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仅便利了群众诉讼,拉近了人民法庭与群众的距离,也向辖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具体的家事法制课,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及司法权威,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供   稿:城口县新闻中心

记  者:周宇

通讯员:张露

本期编辑:邓丹丹

往期精 彩

城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你关心的问题在这里可以找到答案!

必看 | 城开高速的最新进展,超全报道,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我欠城口一首诗,诗词歌赋带你看遍城口美景!

”高清版城口”电脑壁纸来袭!喜欢你就pick me~

识别二维码

更多精彩内容在等你哟!

上游号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上游新闻立场,文责作者自负。如有文章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新闻。
联系邮箱:syh@cqcb.com
举报
分享到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