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热点】@城口人,这笔钱关系全年医保!2019年1月10日前要缴存到位,扩散!

日前,重庆2019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最新缴费政策发布,2019年缴费标准为:一档全年缴费2670元,二档全年缴费5874元;一次性趸缴基数及趸缴人员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73272元。

哪些人员可自愿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哪儿办理?

前两天就此问题已经做了详细报道,戳链接查看详情>>《注意了!2019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标准这样调整》

10月12日

重庆社保局发布提醒

个人参加明年职工医保的

别忘了在2019年1月10日前 

将有关费用及时足额存入指定代扣账户 

以免影响医保待遇!!!

一档和二档有什么区别?

市社保局表示,区别主要在于两点:

“ 

一是有无个人账户

二是特病报销病种不同

根据规定,只有二档参保人员才有个人账户,也就是每个月划入社保卡里面的钱,可以用来看病买药。

关于特病报销病种,一档和二档目前能享受特病门诊报销的病种分别为4类和23类。

社保局提醒:年龄越大越容易罹患某些疾病,享有特病门诊报销待遇就显得更加重要。有缴费能力的条件下尽量参加职工医保2档,才能在年老时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

那么哪种情况可以一次性趸缴?

据介绍,若是退休人员,但职工医保缴费期(男30年,女25年)未满,此时,既可以按年缴纳基本医保费至医保缴费期满,也可以申请按当年标准一次性趸缴剩余年限的医保费。

2019年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如何?

据了解,按年度缴费个人账户划入基数为53400元/年(4450元/月),一次性趸缴个人账户划入基数为73272元/年(6106元/月)。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参保人,按照一定基数,根据年龄不同,按不同比例划入医保个人账户。

举个例子:

龙哥,36岁,自由职业者,一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他应该在2019年1月10日前,到代扣代缴的银行缴存5874元,2019年每个月他的社保卡医保账户将划入4450x3.5%=155.75元。

明年1月10日前需缴存到位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参加职工医保,请在2019年1月10日前,将有关费用及时足额存入指定代扣账户。如未成功扣费,务必于2019年4月10日前在参保地社保所办理补缴手续。

如未成功缴费,且在2019年4月10日后办理补缴手续且扣款的,将会有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在待遇等待期内产生的任何费用医保基金均不予支付。

此外,市社保局建议,可在代扣账户中多存10元左右,以免因为银行扣除年费等造成缴费失败,影响全年医保待遇。

除此之外

退休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够咋办?

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都参加过

居民医保缴费年限如何折算?

你关心的这些热点问题

重庆市社保局也进行了详细解答

问题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咋办?

按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申办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

其中,职工养老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实施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以前(一般指1993年3月以前),符合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

法定退休年龄方面:

随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男性应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或非管理岗位应年满50周岁,干部或管理岗位应年满55周岁;

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男性应年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应年满55周岁。

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权益,市社保局建议延长缴费。

若在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参加职工养老,2011年7月1日及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时,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需要注意的是:养老金计发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参保越早,缴得越多,以后拿到手的养老金也越多。养老保险缴满15年是办理退休的必要条件之一,但并不是缴满15年就可以不再缴费。有用人单位的,单位应依法为职工参保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没有用人单位的也可以个人身份参保。

问题2: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没有缴满15年怎么办?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达到按规定的应缴费年限,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待遇。应缴费年限与其所在地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时本人年龄有关。

居民养老应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参保人所在地区开展试点之月,本人年龄不足45周岁的,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须达到15年;本人年龄在45-59周岁的,可以缴满15年,也可以不缴满15年。

如果年满60周岁时,还没有缴满15年,如所在地区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之月时,本人年龄在45-59周岁,且持续按年缴费未曾断保的,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可选择一次性补缴到15年。

问题3:退休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够怎么办?

按照现行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办好退休并开始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男累计缴满30年,女累计缴满25年(含我市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年限,且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须满10年),可不再缴纳基本医保费(但仍需缴纳大额医保),即享有医保待遇。

职工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包括(以下认定为我市职工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均不得重复计算):

·在本市外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医保的缴费年限;

·2004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军人服现役年限;

·1993年3月到2004年12月随用人单位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

退休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办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的,须在退休之月办理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医保费(否则将暂停享受医保待遇,中止医保关系)。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在办理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待遇相关手续后,若基本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既可以选择继续按年缴纳医保费直到医保缴费期满,也可以申请按当年标准一次性趸缴剩余年限的医保费。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问题4: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都参加过,居民医保缴费年限如何折算?

按照规定,我市居民医保实行按年缴费,对应享受当年居民医保的有关待遇。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可按规定折算为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

当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转为参加职工医保时,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可按规定折算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原市内参保的,居民医保缴费时间按照缴费月数的12.5%,折算为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一档实际缴费月数(折算不足整月的,向上取整计算)。

原市外参保的,在本市外参加居民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认定为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视同缴费年限,且缴费时间也可按照缴费月数的12.5%折算为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折算不足整月的,向上取整计算)。

来源: 华龙网

本期编辑:袁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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