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卫计委《关于全面启用“两票制”电子追溯和监管系统的通知》(渝卫办发﹝2017﹞161号)要求,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积极推进与“两票制”电子追溯和监管系统对接,在此前公告执行 “两票制”电子监管的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基础上,新增5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个区县基层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以区县为单位进行公告)符合 “两票制”电子监管执行条件,经报请市卫健委同意,现将新增可执行“两票制”电子监管的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实行电子监管的具体药品和批次,医疗机构可不再向该药品配送企业索要该药品第二票之前环节的纸质票据。
达到执行“两票制”电子监管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序号
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名单
1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2
重庆市巫溪县妇幼保健院
3
重庆市人民医院
4
重庆市中医院
5
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
达到执行“两票制”电子监管的基层医疗机构
序号
基层医疗机构所在区县名单
1
南川区
备注:基层医疗机构以区县为单位进行公告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