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偿付能力监委会第四十二次工作会议召开:当前行业偿付能力充足稳定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42次工作会议,副主席陈文辉主持会议。会议分析研究了2018年第1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审议了第1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和对部分公司的监管措施,对下一阶段偿付能力监管工作和风险防控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当前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稳定。2018年第1季度末,纳入本次会议审议的173家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8%,较上季末下降3个百分点;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7%,较上季末下降2.9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64%、243%和309%。经审议,120家保险公司在风险综合评级中被评为A类公司,48家被评为B类公司,2家被评为C类公司,2家被评为D类公司。

会议强调,当前保险业风险总体可控,但风险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继续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稳中求进,从严监管,确保机构改革和监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对公司治理存在问题的公司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公司及时进行整改。对流动性风险较大的公司继续加强跟踪监测,督促公司切实抓好风险防控工作。

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各成员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简称“重庆保监局”)成立于2000年9月19日。重庆保监局作为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履行辖区内保险业的行政管理职能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监督管理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引导和促进保险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上游号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上游新闻立场,文责作者自负。如有文章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新闻。
联系邮箱:syh@cqcb.com
举报
分享到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