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0日,邝女士购买了《天安人寿爱立方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交费年限30年,年交保费3,858元,基本保险金额300,000元;《天安人寿附加爱立方两全保险》,交费年限30年,年交保费972元,基本保险金额300,000元;《天安人寿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交费年限1年,年交保费230元,基本保险金额20,000元。
2018年5月10日,邝女士因甲状腺肿1周住院治疗。6月20日,邝女士经过详细检查,确诊甲状腺恶性肿瘤,随即拨打95301热线进行理赔报案,并按提示准备理赔材料。7月20日,邝女士在业务人员的协助下提供完整理赔申请资料。当天上午,公司理赔人员经审核,认定邝女士所患疾病符合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条件,经审批,作出赔付300,000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并豁免剩余保险费111,882元的决定,理赔款当天到账。7月23日,赔付4,879.53元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理赔款当天到账。
8月1日上午,业务人员为邝女士送上理赔决定通知书,邝女士表示:“一开始我以为自己只可以申请住院医疗费用的赔付,在业务员人的主动告知下,我才知道,原来我得的病属于重大疾病!多亏了业务人员的专业和用心服务,我才能这么顺利地获得赔付,真的很感谢天安人寿,做你们的客户,我很放心。”(来源:中国江苏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