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对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以下统称“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进行了优化完善,包括扩大可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范围、优化备案流程等,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更便捷。此次平台优化,对群众通过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无任何影响。
扩大了可备案非本人机动车的范围,优化了“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机动车流程
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个人名下小型汽车,或者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备案非本人小型机动车的,取消了累计数量等条件限制,允许同时备案任意3辆非本人小型汽车。
备案后,驾驶人可以随时解除备案并重新备案其他非本人小型汽车。被备案小型汽车的所有人可以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
机动车所有人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的,驾驶人可以选择“扫码备案”或“短信验证备案”两种方式;
机动车所有人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的,驾驶人可以通过“短信验证备案”方式备案。
公安交管部门将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正式生效,审核结果将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短信告知驾驶人。审核未通过的,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短信告知驾驶人未通过的原因。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随时查询及解除备案关系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查询本人机动车被其他驾驶人备案的信息,并可以直接解除备案关系。
公安部交管局提示
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处理的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需同时满足以下情形:
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驾驶人还可以在平台自助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的无记分交通违法,或者处理备案机动车在备案后发生的有记分交通违法。
此外,对交通警察现场作出的简易程序处罚,驾驶人也可以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缴纳罚款。
在此也特别提醒大家,此次优化完善互联网自助处理交通违法功能,以及当前部分地区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应用人脸识别等技术设备,对窗口处理交通违法不存在任何影响;在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无需事先备案。
来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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