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消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指导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及其意义。
答:省以下财政体制是政府间财政关系制度的组成部分,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财税体制,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就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政管理体制原则,省以下财政体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近些年,各地区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不断丰富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践,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职能作用,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落实基层“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任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问: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答:《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促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保障。
问:《指导意见》就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提出了几方面的改革举措?
答:《指导意见》提出了五方面改革措施。一是清晰界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划分省以下各级财政事权,明晰界定省以下各级财政支出责任。二是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参照税种属性划分收入,规范收入分享方式,适度增强省级调控能力。三是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厘清各类转移支付功能定位,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科学分配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四是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机制。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推进收入划分调整,加强各类转移支付动态管理。五是规范省以下财政管理。规范各类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做实县级“三保”保障机制,推动乡财县管工作提质增效,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原标题:国务院重要部署!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如何推进?解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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