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连环杀人案件宣判:四罪并罚高承勇一审被判死刑 当庭表示不上诉
03-30 10:36:09 来源:上游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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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上午10时许,甘肃白银中院一审宣判“白银连环杀人案”,被告人高承勇被判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法院另判决被告人高承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

高承勇当庭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诉。

△ 2018年3月30日上午10时55分,高承勇头上罩着黑色头套,被法警带出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1988年至2002年,甘肃白银市和内蒙古包头市接连发生11起强奸残害女性系列杀人案,导致11名女性被害,受害人中还包括一名8岁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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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连续遇害

警方悬赏20万缉凶十二年无果

1998年11月30日,白银公司氟化盐厂女青年职工崔金萍惨死在家中。公安机关勘验结果显示:颈部被切开,上身有22处刀伤,下身赤裸,双乳、双手及阴部缺失。

从1988年至2002年,在甘肃省白银市城区,包括崔金萍在内的9名女性陆续在家中被残忍杀害。警方确认,案件系同一人所为。

1988年至2002年,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先后发生多起强奸残害女性的系列杀人案件,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也发生过类似案件。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十分残忍,不仅强奸、杀害女性,还用刀切割女性生殖器官、人体组织等,受害人中年龄最小的仅8岁,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在当地造成严重恐慌。有一段时间里,女性不敢独自上下班、上下学,需要男性亲属护送。

2001年8月,此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2004年8月5日,公安部组织专家对案件进行会诊,将白银、包头两地案件并案,确定为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残害女性案。尽管各级公安机关全力侦破此案,但案件迟迟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

这个像极“开膛手杰克”的中国版的连环杀人案公开悬赏十二年,白银警方承诺对提供线索者奖励现金20万元。

十多年过去,当社会公众认为这起案件将成为悬案的时候,2016年8月26日,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在白银市工业学校一小卖部被警方抓获。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残害女性案”成功告破。

△犯罪嫌疑人高承勇被警方控制

△高承勇被抓捕的小卖部

高承勇的人生轨迹

· 1964年11月10日,高承勇出生,户籍所在地:甘肃兰州市榆中县青城镇城河村;

· 1984年,高承勇高考落榜,复读后再次落榜,此后曾外出打工,贩卖过管制刀具;

· 1986年-1987年期间,高承勇与张氏女子结婚,婚后曾在青海、内蒙古打工;

· 1988年5月26日,24岁的高承勇首次杀人。同年,高承勇大儿子出生;

· 2002年2月9日,38岁的高承勇最后一次作案。同年,高承勇儿子读中学。

第一起案件:1988年的5月26日下午5点多,白银市23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白银区的家中;

第二起案件:1994年7月27日下午2点50分左右,白银市供电局19岁的员工石某在其宿舍遇害;

第三起案件:1998年1月16日下午4点多,白银区胜利街29岁的女青年杨某在家中遇害; 

第四起案件:1998年1月19日下午5点45分左右,家住白银区水川路的27岁女青年邓某在家中遇害;

第五起案件:1998年7月30日下午6点多,白银供电局职工曾某8岁的女儿苗苗(化名)在家中遇害;

第六起案件:1998年11月30日上午11点左右,白银某公司女青年崔某在白银区东山路的家中被杀害;

第七起案件:2000年11月20日上午11点多,白银棉纺厂28岁的女工罗某在家中被杀害;

第八起案件:2001年5月22日上午9点左右,白银区妇幼保健站28岁女护士张某在其水川路的家中被害;

第九起案件:2002年2月9日,25岁的女子朱某在白银区一宾馆客房内被害。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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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年后指纹破案

凶手终落网

据报道,案发后,警方对凶手的追踪一直没有停止过,警方从被害人的社会关系入手调查,并根据犯罪现场对凶手进行刻画,将嫌疑人圈定为1966年至1974年出生的男性。后来,这一范围扩大至1958年到1975年出生的男性。追凶20多年,人工对比至少十万枚指纹。

△死者亲属提供的警方嫌疑人模拟画像

据当年参与白银连环强奸杀人案专案组的警官介绍,抓获高承勇,突破口是家族基因比对。高承勇家族的一个人被外地警方抓获后,在比对基因时发现该人基因和白银连环强奸杀人案嫌疑人基因相似度很高,办案机关在海量信息中找到与高承勇相关的关键信息,通过提取他的指纹和DNA,与当年命案现场留下的指纹和DNA进行信息比对,就此确定了他的嫌疑人身份。

△高承勇

高承勇于2016年8月27日被白银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白银市公安局逮捕。随后,白银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高承勇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侮辱尸体罪,向该院提起公诉。

2017年7月18日至19日,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对被告人高承勇故意杀人、强奸、抢劫、侮辱尸体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因该案涉及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故依法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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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8日至19日,白银市中院对高承勇案一审不公开开庭审理。(资料图)

2017年7月20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外界披露,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有关规定,充分保障被告人和各方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鉴于此案案情重大、疑难、复杂,依法依规宣布休庭,择日公开开庭宣判。

根据白银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被告人高承勇以谋取钱财、强奸妇女、满足变态心理为目的,在甘肃省白银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采取尾随女性、入室作案等方式,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及侮辱尸体犯罪,共致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白银区10起、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1起)。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高承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劫取财物,侮辱及故意毁坏尸体,其行为应当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及侮辱尸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被告人高承勇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正义从不会缺席

该系列案件中,首发案件至今已经长达30年。此案的告破,不仅告慰了受害人家属,更是向社会证明,潜逃的犯罪分子终有一天难逃法律的严惩。最重要的是,它让公众对警方、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对公平和法治多了一份信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愿逝者安息!

综合澎湃新闻、成都商报、中新网、央视新闻、新京报、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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