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东湖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7月1日晚,南昌市东湖区民德路发生一起持刀杀人案,造成二人死亡、二人受伤。案发后,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全力侦破此案,于当晚将犯罪嫌疑人罗伟抓获归案。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在案发后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7月4日,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以罗伟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检察机关逮捕,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同日对犯罪嫌疑人罗伟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罗伟,男,1966年出生,南昌市人,无业,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2013年4月刑满释放。据其初步交代,其多年前与邻居吵架产生矛盾,认为邻居经常议论并说其坏话,故心生怨恨。
7月1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罗伟为诅咒邻居,在其居住的民德路单元楼七楼半楼道口焚烧冥币,并将灰烬往楼下吹,引发楼下一路过住户不满。对面楼栋五楼住户被害人熊某某(男,殁年63岁)见到后站在阳台上指责罗伟,罗伟听后遂从家中携刀前往被害人熊某某家中,将熊某某及其妻子屈某某(女,60岁)先后捅刺数刀。后其下至四楼看到被害人郭某某(女,57岁),遂持刀追赶,并向其身上捅了一刀。罗伟下楼后,见被害人刘某某(女,殁年58岁)站在路边与他人聊天,又冲上去朝刘某某身上捅刺数刀,随即逃离现场。当晚9时许,公安机关在本市八一桥将犯罪嫌疑人罗伟抓获归案。
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原标题:东湖区检察院依法对本市民德路持刀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罗伟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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