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晚报刊登的声明。
“刘士光声明自愿退出安徽盛丰鞋帽服装有限公司持有的所有股份……”7月30日,安徽毫州晚报刊登的一则公职人员退股声明引关注。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今年30多岁的刘士光是涡阳县殡仪馆后勤工作人员,事业编制。
8月1日,该馆余馆长对上游新闻记者(全国新闻热线:M17702387875@163.com)说:“今年5月,县纪委监委发现他还没退股,要求他立刻退,否则要处分他,他才在报纸上刊登了公开声明。”
7月30日刊登的声明原文如下:刘士光,男,家庭住址:涡阳县北环东路163号。系民政局工作人员,本人声明自愿退出安徽盛丰鞋帽服装有限公司持有的所有股份,并不再担任安徽盛丰服装鞋帽有限公司的股东。特此声明。声明人:涡阳县民政局刘士光。
△安徽盛丰服装鞋帽有限公司部分股东结构,刘士光为股东之一。图片来源/天眼查
2016年12月30日,刘士光认缴出资10万元,出资比例0.91%,成为安徽盛丰服装鞋帽有限公司股东,担任公司董事一职。该公司2010年投产,年生产60万双运动鞋,远销日本、韩国。
涡阳县民政局下属的殡仪馆馆长余先生介绍,刘士光今年30多岁,是该馆后勤部门的工作人员,属事业编制。2013年前,刘士光被借调至涡阳县纪委开车,2013年回到殡仪馆上班,上了一年多班后办理了停薪留职。
“他在外面干事,没给他发工资,但人事关系还在馆里。”余馆长介绍,涡阳县纪委监委要求公职人员不能经商办企业。此前,就发现了刘士光参股,要求他退股;今年5月,发现他还没退后勒令他立刻退股,否则按纪律处分,他这才去报纸上刊登了声明。
刘士光对上游新闻记者说:“真的退股了。”
上游新闻记者 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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