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正文
藏獒连咬4人并扑咬民警 被民警开枪击毙
08-09 14:38:35 来源:南方+客户端

南方+客户端消息,8月8日,樟木头镇御景花园小区,发生一起藏獒伤人事件。小区内突然窜入一只藏獒,接连袭击了4人。

受伤最严重的是一名清洁工,他的胸口、手臂都被藏獒咬伤。事发后,小区保安人员赶往现场,并同藏獒主人一起围堵将其赶出住宅区,预防藏獒进入住宅区,以免造成更大伤害。

根据警方通报,当天6时56分,樟木头公安分局110接群众报警称,该镇某小区发生狗咬人警情,现场有群众受伤。接到报警后,分局立即处警,并通知120前往救护伤者。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迅速会同小区保安对涉事犬只进行围捕。

期间,该犬只突然扑咬1名处警民警(致轻微伤),民警依法果断开枪将其击毙。随后,处警民警配合120医生将4名受伤群众送院治疗(目前伤情平稳,正在治疗中)。涉事犬只主人王某已支付受伤群众医疗费,该事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了解,事发后物业发出通知:如有饲养危险犬种的业主请尽快将犬只送出花园,饲养大型犬只的,严管自已的爱犬,如果外出遛狗要牵好狗绳,以免发生狗咬人事件。

律师观点PK  

◆饲养人承担侵权责任  

(姚伟东莞市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副会长、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律师)  

8日,樟木头镇御景花园小区发生一起藏獒伤人事件,接连袭击了4名群众,还扑咬了一名出警民警,引发社会舆论强烈关注。我国《侵权责任法》对于动物致害责任是采用的无过错责任为主,辅之以过错推定原则的混合归责原则体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显然,在这一起事故中,被侵权人清洁工、民警等都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犬只主人王某没有对藏獒栓狗绳,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本案中,王某支付医疗费的行为就是在承担侵权责任,当然医疗费只是责任的一部分,还可能涉及后期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  

同时,我们注意到,本案中的犬只不是一般的犬只,是一条凶猛的藏獒。《侵权责任法》第八十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考虑到禁止饲养的动物如藏獒具有高度的危险性,即使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动物饲养人也不能免责。所以,无论如何,本案中的王某是不能免责的。  

我们以上说的责任都是民事责任,从目前报道来看,本案应该不构成刑事犯罪,如故意伤害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名,所以也不存在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情况。  

我们提倡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给宠物定期打疫苗,遛狗要栓狗绳,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放任恶犬伤人可考虑刑责  

(陈清才东莞市政协委员、广东广信君达(东莞)律师事务所主任)  

恶犬咬人首先是有民事责任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姚律师的观点是对的。但是,比如这个犬是藏獒等烈性犬,明知道无法控制它,比如你又不拴绳,就很可能攻击人,相当于你放任它,任其藏獒去咬人。明知道它肯定会咬人,但没有采取固定办法去约束,就像没有驾照的人去开汽车到街上,就是危险驾驶罪,意思差不多。  

尽管国家目前对犬咬人,法律上没规定,刑法没入刑。一般情况下,饲养人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来承担责任。但是明明知道犬有伤人情况的,不采取措施,放任它去小区,等于犬的伤人行为在人的预计范围之内,就是伤人的可能性很大,这是放任的态度。对于这种犬只的伤人行为,可以考虑用刑法来处理。  

他山之石:  

全国首例因“狗咬人”而判饲养人刑罚案宣判  

恶狗咬死男童主人被判三年  

2012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西把栅乡六犋牛村一住户家饲养的3只恶狗追咬4名村民,致1名男童死亡,狗主人不但要承担赔偿责任,还为此获刑。2013年4月,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康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据悉,这是全国首例因“狗咬人”而判处动物饲养人刑罚的案件。  

康某家3只狗因未办理养犬证,寄养在六犋牛村女儿闲置的空屋中,康某每天骑电动车过去给狗喂食。2012年11月26日,因电动车出故障,康某没有及时喂狗,3只饿狗挣脱狗链在村中游荡时,对村民进行攻击。小伟因为年幼跑不快,惨遭撕咬致死。据了解,拴狗链一直不太牢固,之前也多次发生过狗挣脱链锁咬伤邻居家畜禽的情况,但康某既没有更换新狗链,也没有加以重视,导致惨剧发生。  

原标题:视频+投票|东莞一藏獒连咬4人并扑咬民警,被击毙!狗主人要不要担刑责?律师说法来了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