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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通”杨幸福逃往津巴布韦后仅两个月被抓,一审获刑10年
12-04 20:32:19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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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3日,被押解回国的杨幸在拘留通知书上签字。图片/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12月4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逃往津巴布韦的“红通”人员南京市税务局原副局长杨幸福一审宣判。杨幸福因犯受贿罪被南通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80万元。

上游新闻记者(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了解到,杨幸福逃往津巴布韦时已退休,出逃仅两个月便被押解回国,成为出逃后在最短时间落网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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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3日下午4点,被押解回国的杨幸福抵达上海浦东机场。图片/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退休副局长闻风而逃,两个月被抓回

 1959年出生的杨幸福是江苏省泰兴人,历任扬州市邗江县税务局副局长,泰州市地税局局长助理、党组成员,泰州市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等职务。2006年8月起,杨幸福任南通市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规划财务处和纳税服务工作,直至2015年5月退休。

2016年,南通市检察机关在查办其他职务犯罪案件时,发现自2010年以来,杨幸福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接工程、办理税务迁移手续、为企业融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物。

得知正在被检察机关调查其贪污问题后,2016年12月2日,杨幸福利用因私护照乘机出境至津巴布韦,逾期仍滞留不归。直至检察机关立案前,一直畏罪不返。

2017年1月9日,经江苏省检察院同意,南通市检察院于1月19日对杨幸福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决定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将其列为“红色通缉”人员。

经中央追逃办、江苏省追逃办和中国驻津巴布韦使领馆的多方协调,3月23日,杨幸福被押解回国。距离其出逃仅两个多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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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3日,杨幸福被采取拘留措施。图片/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帮企业牟利235万元,杨幸福获刑10年

2017年3月23日下午4点,经过了20多个小时的飞行,被押解回国的杨幸福抵达上海浦东机场。

当天,58岁的杨幸福低着头走出舱门,头发稀疏,深色疲惫。下午4点10分,在机场的一间休息室里,来自南通市检察机关的干警经过核实身份等手续后,当场对杨幸福宣布采取拘留措施。

2018年12月4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通报,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6年,杨幸福利用担任邗江县地税局副局长、南通市地税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资金拆借、税款征收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伙同他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5万余元。

因犯受贿罪,杨幸福被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80万元。

上游新闻见习记者 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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