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军事微信公众号消息,1月17日,陕西省兵役机关面向社会公布了25家省级部门对14名拒服兵役人员和1名隐瞒不良记录人员进行联合惩戒的通报。这15人将被采取包括限制招录为国家公职人员、限制升学、限制评先评优等9项惩戒措施。各级兵役工作部门还将建立履行兵役义务失信当事人名单,并将信息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供相关部门查询使用。
“这是陕西在省级层面对履行兵役失信者开出的第一张‘罚单’,也是在信用领域实施联合惩戒的第一次尝试,措施之严前所未有。”省军区动员局参谋吕森介绍说。
2018年10月初,陕西省25个省级部门联合签署印发《关于对全省履行兵役义务领域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简称《备忘录》),对不依法进行兵役登记、预征对象不按要求参加考核、入伍后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民兵预备役人员拒绝或逃避军事训练等8类人员,依法依规在省级层面使用信用手段进行惩戒。
《备忘录》的警示效果是明显的。相关新闻被当地媒体转载后,点击量达千万,“拒服兵役是违法行为,需要付出巨大代价”“当兵非儿戏、公民当尽责”成了应征青年和家庭的共识。该省军区动员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8年拒服兵役数量为历年最低。
但记者也了解到,2018年仍有14名青年自愿报名应征入伍后,因怕苦怕累、不愿受部队纪律约束,以各种理由逃避服兵役,兵役机关、部队及家属反复教育无果,在部队造成恶劣影响。另有1名青年刻意隐瞒不良记录。为此,部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作出除名处理。由于15人都属于履行兵役义务失信主体,陕西省依据《备忘录》对15名青年进行了联合惩戒。
▲ 陕西省军地25个部门联合签署印发的《关于对全省履行兵役义务领域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公开对拒服兵役者在信用层面实施联合惩戒,表明的是政府和兵役机关坚决贯彻依法征兵理念的坚定决心,彰显的是法律法规的强大威力,必将对推进征兵工作法治化进程起到深远而重大的影响。”该省军地领导一致认为,这是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有力之举,也是依法治国、依法征兵的应有之义。
记者了解到,该省还充分考虑到兵役义务失信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保护,对失信行为的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程序做出规范,失信当事人主动改正错误,继续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见义勇为等重大立功表现的,经兵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认定后,可进行信用修复。
一失信人员情况
(一)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14人:
张 某 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街道办
刘某某 西安市雁塔区西安外事学院
王某某 西安市蓝田县蓝关镇
潘某某 宝鸡市凤翔县长青镇长青村
张某某 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四原村
齐 某 咸阳市永寿县店头镇祁葛村
樊 某 咸阳市泾阳县三渠镇南里庄村
庞某某 咸阳市兴平市东城街道办东堡子村
苟某某 渭南市临渭区交斜镇光新村
柴某某 渭南市大荔县冯村镇张家洼村
薛某某 渭南市澄城县赵庄镇咸和村
张某某 汉中市城固县龙头镇六一村
黄某某 安康市汉滨区老城办
卫某某 商洛市洛南县景村镇景村街
(二)隐瞒不良记录被部队退回1人:
胡 某 西安市灞桥区西安思源学院
二联合惩戒措施
★ 1.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2.两年内暂停其专科以上学历报考资格,原是高等学校学生的,两年内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 3.列入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库,两年内不得出国(境);
★ 4.不得参加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时代楷模、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三八红旗手、三秦楷模、三秦工匠、优秀党员团员等评选。已经获得荣誉的予以撤销;
★ 5.两年内不得享受政府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特定正常目标或工作任务、具有专门用途的各类财政资金以及社会保障资金政策或补贴,取消已享受的政策优惠;
★ 6.在律师、教师、医生、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认证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新闻工作者、导游等资质资格认证工作中,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 7.将失信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信贷、融资、信用卡等金融服务时,将失信记录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从严审批;
★ 8.对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退回或除名的个人,取消其义务兵优待,追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并由兵役工作部门依法予以入伍地当年家庭优待金两倍罚款;
★ 9.对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的新兵,由兵役工作部门依法依规将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向社会公布;
参军入伍,保家卫国
是每个适龄青年
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
然而,也常常有
极少数青年因怕苦怕累
服役思想不端正
想方设法拒服兵役
我们希望广大适龄青年
主动进行兵役登记、积极参加应征报名
踊跃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
不负青春、不负时代!
原标题:15名应征青年拒服兵役,25家省级部门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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