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消息,南郑区住建局房产科的一名工作人员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这个项目审批预售是在住建局办的,“但用地性质的改变在自然资源局,我们这边主要看它发的用地规划证和工程规划证。”
自2018年7月以来,“秦岭北麓违建别墅拆除”轰轰烈烈地开展,千余座蔓延在秦岭山脉中的违建别墅逐渐消失。
然而,在秦岭南麓的秦巴山系中,还有一片占地四百余亩的别墅区,名为“益丰国际 汉山郡”,其中坐落着62栋豪华别墅。
2019年5月19日的《中国房地产报》,以《400亩秦巴山地建别墅,汉中最大康养项目变形记》为题,报道了这一以养老项目立项、后通过改变土地用途变身别墅的项目,地点位于陕西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
5月20日,汉中市委宣传部新闻科负责人回应南方周末记者:“县(指南郑区,南郑县于2017年撤县设区)上成立了工作组,正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是否属于秦岭整治范围,也在调查核实之中。”
南郑区住建局房产科的一名工作工作人员介绍:“该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秦岭,应属于巴山。秦岭是北边,我们这是南边。”
当日,南郑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发布公告称,“针对反映问题,区委、区政府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区纪委、区发改局、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大河坎镇等部门为成员的调查组,立即就报道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以“首家高标准养老服务机构 ”之名拿地
在变身为62栋别墅前,人们一度以为这块土地上即将建成的会是汉中首家大型高标准养老服务机构——“南郑益丰国际颐养中心”。
《三秦都市报》曾报道,南郑益丰国际颐养中心作为汉中最大的养老服务招商引资项目,于2009年 11月26日开工奠基,总投资1.2亿元,占地面积426亩。
在南郑县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益丰国际颐养中心建设”还被列为南郑县重点招商推进的惠民工程之一。开发商为南郑益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天眼查”信息,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4日,注册资本为8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泽贵,占股49.92%。
项目所在的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是一座曾被地方政府定位为“水岸新城、创业新区、水绿家园、颐养天堂”的城镇。
但4年后,令人瞠目的事情发生了,曾规划建立的颐养居所、会所、商业街、颐养度假酒店及社区医疗保障体系、社区阅览、音像娱乐等服务配套设施的颐养堂,皆化为泡影。
“益丰国际颐养中心”消失了。
据《中国房地产报》报道,2010年5月31日,南郑县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显示用地项目为“益丰国际?颐养中心”,用地性质还是“公用设施和居住用地”,但4年后,它已“华丽转型”为“益丰国际商品住宅”,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颐养中心最终变成了“益丰国际?汉山郡”别墅项目。公开资料显示,汉山郡项目二期在2018年1月20日开盘。宣传文案介绍,这是“3年大成”的汉中首席纯别墅国际社区,“雄踞天汉大道南段,前临风景秀丽的冷水河3000米滨水长廊,东临冷水河湿地公园,西临汉山,以南直通小南海、大佛洞自然风景区”。
南郑区住建局房产科的一名工作人员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这个项目审批预售是在住建局办的,“但用地性质的改变在自然资源局,我们这边主要看它发的用地规划证和工程规划证。”
截至发稿前,南方周末记者曾多次联系陕西省秦岭区域违建别墅整治工作汉中专项督查组、南郑区自然资源局,均未得到明确答复。
强镇扩权改革期间 完成土地性质变更
在前述南郑区住建局房产科工作人员的回忆中,这一项目的审批较为复杂,“两个证件的审批当时牵扯到几次机构改革,有镇政府的章子和其他单位的章子”。
他进一步解释,大河坎镇属于全国强镇扩权试点镇,有些事情以前是县上在审批,不知从哪年起镇上开始审批了。
2010年4月,中央在全国13个省份选择25个经济发达镇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在扩权放权、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改革。
物流、商贸发达的大河坎镇,成了25个试点镇之一,在2012年6月正式启动了改革。县镇两级政府签订了行政委托授权书,由县政府法制办进行政策把关,把县级政府部门的32项事权下放到镇,确保行政授权、下放事权合法化。
益丰国际颐养中心完成向商品住宅的转变也发生在那一阶段。南郑区发改局相关负责人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了这一变更。他对《中国房地产报》表示,这个项目具体为什么变更也不太清楚,都是几年前的事,当时也曾因项目违规被西北督查组要求整改。在程序上,发改局项目备案是其他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只要发改局备案后,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也将按备案内容审批,至于南郑区发改局备案更名是否与南郑益丰地产在建的别墅有关联并不清楚。
2019年5月21日,南方周末记者致电南郑区发改局,工作人员表示:“投资科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到调查组配合核查这个事情去了,这会儿办公室都没人。”
别墅如何建成仍是迷雾,但秦巴区域的违建别墅整治已随着秦岭北麓那场声势浩大的拆违运动一起到来。
2019年5月13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召开陕西省开展“回头看”情况反馈会。督察组指出,陕西有关部门2017年修订《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时放松要求,在适度开发区开发建设活动管理方面,以负面清单方式代替“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并删除“巴山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参照本条例规定执行”条款,致使与秦岭同为我国中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巴山生态环境保护无据可依。
原标题:秦岭南麓康养项目变别墅群,汉中南郑区成立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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