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播电视台-新闻在线消息,5月24日,南宁市民廖女士因为扁桃体发炎发高烧,到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进行诊治。在医院接受输液的时候,她的丈夫姚先生发现输液瓶上的名字不是廖女士的。
姚先生告诉记者,当天护士确认了身份后,开始给他妻子打点滴。大约四五分钟以后,他发现药瓶上的患者名字是沈先生,药的治疗作用上面写的是尿路感染。而妻子输的药液应该为“醋酸去氨加压素注射液”。
随后,姚先生在急诊科找到了原本该注射给妻子的药液。在打点滴座位区,他发现,写着妻子名字的药水,输给了一位先生。
姚先生说,当时他立马拨打了医院沟通办公室的电话,把情况反映给了医院的工作人员。不过,直到5月31日,医院才答复。答复内容是,医院对此事不做任何处理,也不负责。为什么不负责,医院说没有为什么。
对于医院的这个答复,夫妻俩表示不能接受。“我现在一直在庆幸自己打错的药不是非常严重,没有给自己带来一命呼呜的后果。”廖女士说。姚先生希望医院安排第三方医疗检测机构对廖女士的身体进行检查,退还当天100多元的诊疗费用,保留今后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医院需要书面诉求 家属担心“夜长梦多”
6月1日下午,记者陪着廖女士一家去到了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总值班负责人赵医生确认医院在输液时的确存在失误。
赵医生称,医疗上的这种失误,不可能百分百避免。他表示,要处理,患者需提交书面诉求。
那么输入到廖女士体内的那瓶药液,会给她带来不良影响吗?
赵医生说,从理论上讲,人的肌体可以代谢。“药品要看下副作用,我自己也没注意,我对这个药不是特别熟,离开药品岗位很久了。但是从药物的理解来讲,它有一个代谢的过程,等于说通过这个时间可以代谢掉的。”
廖女士家属认为,当时打了约5分钟药水,不多不少,7天完全可以稀释化解。“真要去验血,验不出任何东西。我怀疑医院拖这个时间的目的。”
最终,廖女士接受了医院提出的新解决方案,下周一向医院提交书面的维权诉求,等待医方的答复。
原标题:南宁一医院给患者输错药水,院方回应:药物可以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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