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伦特·克里斯滕森杀害了章莹颖。”备受关注的华人学者章莹颖失踪案,迎来了新进展。
当地时间6月12日,被告律师在开案陈词中表示,克里斯滕森承认杀害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并表示章莹颖在死前遭受了强奸和折磨。尽管他承认了犯罪事实,但依然没有改变他坚持自己无罪辩护的立场。
检方披露章莹颖案细节
当地时间12日,章莹颖案庭审首日,检方在开案陈词中详述了章莹颖的遭遇:“他绑架了她,他谋杀了她,他掩盖了他的罪行”。
案发当日,被告克里斯滕森假扮成卧底警官,说服章莹颖上车,并将其绑架回公寓,对其进行强暴。随后,他在浴缸中刺伤了章莹颖,接着使用棒球棍打破其头部,掐其喉管约10分钟,令其窒息,再对其实施斩首,最后弃尸他处。整个过程中,章莹颖不断反抗、挣扎,试图逃命。
还有一个更振聋发聩的信息,检方还披露,被告承认自己在章莹颖之前已杀害了12名女性。
承认奸杀却不认罪,克里斯滕森何以如此嚣张?
12日的庭审,最让人难以理解的,莫过于被告承认奸杀,却又坚决拒绝认罪?这种“就是我干的,你们能奈我何?”的嚣张态度,刺激着大众的认知。
据报道,根据美国法律,定罪必须以完整闭合的证据链为依据,单纯口供是不能作为定案乃至量刑依据的。被告通过律师承认绑架、强奸、杀人、毁灭证据,但否认有罪,而其证词并非直接提供给警方或法庭,这就迫使警方、检方不得不设法自行补齐证据链,否则难以将其定罪。
一旦法庭在证据链存在破绽的情况下强行定罪,被谙熟法律的辩护团队抓住破绽,就可能导致整个案件的“大翻盘”。
但是要补齐证据链,就要找到关键证据,而这些关键证据的钥匙,恰掌握在被告手中。很显然,被告认定法庭、检方和警方难以自行补齐足以无风险将他定罪并量以重刑的证据链,如此一来,他就可以用自己手握的“钥匙”和法庭、检方讨价还价,争取以“认罪”换取较大幅度的减刑。
尽管检方表示已在现场找到一些带有章莹颖DNA的血渍,并寻获了可能系作案凶器的棒球棒等物,但很显然被告及其团队断定,这些证据不足以构成致他于“死地”的“死链条”,否则案件审理过程就不会拖延至今。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自2011年起,伊利诺伊州已废除死刑,克里斯滕森成为州内第一个面临美国联邦死刑的被告。
章莹颖案嫌犯作案细节曝光后,外国网友声援章莹颖家属,称其行为太可怕,希望能判嫌犯死刑。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承认杀人,章莹颖案嫌犯被判死刑需要几步?
目前在已经废除死刑的20多州,美国司法部仍对少数案例被告求处死刑,克里斯滕森便是其中之一。根据美国法律,容许联邦政府机关对于重大犯罪求处极刑。
因此,能否最终让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依然难测。
而最终决定能否将克里斯滕森判处死刑的,是来自被筛选出来的12名陪审员。
首先,12名陪审员必须在定罪阶段结束时,一致认为嫌犯有罪,才可判克里斯滕森有罪。
其次,如果克里斯滕森被判有罪,法庭将进入量刑阶段。由于该案检方寻求嫌犯死刑,12名陪审团必须再次达成一致意见,决定是否判处死刑。换句话说,哪怕只有一人不同意,克里斯滕森就将逃脱死刑。
章莹颖家属代理律师王志东说:“章莹颖的家人明白这个刑事案件的结果现在掌握在陪审团手中,章家人选择信任美国的刑事司法系统,相信陪审团会给莹颖一个公平的交代。”
虽然,章莹颖遗体所在地仍然是一个谜;虽然,迟到了2年……但这一次,我们相信,一定,会给你一个公平的交代;一定,带你回家。
(消息来源:澎湃新闻、新京报、中国青年报、北京日报、中国日报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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