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消息,在日常生活中,丢失快递也是时有发生的事,但如果丢失的是精神麻醉类药品呢?
在四川省西昌市就发生一件这样的事,一名邮政快递员往医药公司运送4件共4000支麻醉药品时,其中一件1000支麻醉药品在中途遗失。情况紧急,快递员只好向西昌警方报警求助。
麻醉药品是属于管制药品一类,西昌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先后派出20名警力沿着快递路线开展“地毯式”搜寻,最终仅用了五个小时就成功将快递找回,避免了事态进一步发展。
丢失的一件麻醉药。
事发——
运送4件麻醉药品,一件在路上丢了
“麻醉药品丢失,让我们都很紧张,幸好及时找回了。”8月9日,据西昌市公安局民警介绍,7月18日下午4点过,西昌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接到一名邮政快递员报警,称自己派送的快递当中,有一件快递不翼而飞。
“起初,民警还以为是普通快递,当快递员说出遗失的快递是1000支麻醉药品后,我们派出所的民警立即发现了事态的严重性,并立即向西昌市公安局禁毒、刑侦大队进行报告。”西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侵财中队民警王耀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因为麻醉药品是属于管制药品一类。何况这次丢失了1000支这样的药品。如果这1000支麻醉药品流向社会,被不明真相的人或者心怀不轨的人捡到,后果不堪设想。”
据了解,这次丢失的1000支为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为强效镇痛药,适用于麻醉前、中、后的镇静与镇痛,是目前复合全麻中常用的药物,能使病人安静,对外界环境漠不关心,但仍能合作。
“这些药品都是医疗机构做手术用的。”王耀介绍,接到警情后,西昌市公安局全局上下立即高度重视,刑侦、禁毒、图侦大队等部门共同联手,对快递员的活动路线进行了还原,“两个多小时后,我们的民警绘制出了一张快递员活动轨迹的草图,并按照路线进行寻找。”
寻找——
20余名民警紧急寻找,5小时后寻回
“通过所绘草图,和提取沿途监控视频信息后,民警发现,快递员并未将药品放在快递车内,而是直接固定在了外部的车顶上。”王耀说,邮政快递员一路投递,投递路线穿过大街小巷,大约有5公里左右的路程,“通过进一步走访和排查,民警们缩小了快递遗失的范围,快递员驾驶车辆到达281路口的时候,车顶上还是5件药品。但是,当快递员发现快递遗失的时候,是在西昌一小门口,所以我们就把遗失药品的范围缩小在281路口和一小这段路之间,大约有八九百米。”
虽然目标逐渐明确,寻找范围有了大幅度缩小,但由于快递车基本上都是在非机动车道上行进,依然无法确定包裹具体遗失的地点。因此,民警当机立断,把在场的邮政局工作人员、公安刑侦、图侦民警分成两组,对道路两旁的商家依次进行盘查和走访。“我们一共派出了20余名警察开展‘地毯式’搜寻,逐步缩小范围。”
“经过了全体人员的努力,我们在一家超市内,通过监控视频发现,遗失的药品是在快递人员发动车辆起步时,由于速度太快,导致药品从车顶掉下来,被这家超市的老板捡到了。”王耀说,超市老板发现这件物品后,并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就捡来放在超市里面了,“老板平时也经常见到这名快递员,还以为快递员会回来找,结果很快警方就找上门了。随后,老板将这件遗失的药品交给了我们的民警。”
最终,历时五个小时,在公安民警的全力侦查下,终于将此次快递遗失案件顺利解决,避免了这1000支麻醉药品流入社会带来的巨大影响。
调查——
药品从北京发到西昌,送到医药公司
西昌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办案民警杨守刚介绍,经过调查,这4件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是从北京发到西昌的,“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管理,确保邮寄安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邮政局共同出台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管理办法》,这类药品必须由邮政进行运输,其他快递不能运输,我们查了这批药品有相关运输和审批手续。”
“麻醉药品必须要专人、专车进行押送。”杨守刚说,这四件麻醉药品是从西昌航天大道附近的邮政局运送至胜利路的一家医药公司,“麻醉药品由医药公司配送给各大医院,以往邮政部门都是一名专门的快递员专车进行运送,但是这次是另一名快递员,把药品当做普通货物运送,当发现包裹丢失后,这名快递员还未意识到严重性,最后得知是麻醉药品后被吓到,这名快递员才报警。”
医药公司向派出所赠送锦旗
由于药品被及时找回,医药公司方面给西城派出所送了一面锦旗表示感谢。对此,西昌公安温馨提示,如果以后再有类似需要通过快递运输麻醉药品的任务,一定要相关部门亲自到场,专人专车进行配送,同时也希望快递小哥都能选择封闭的快递车进行配送,以免快递遗失的事件再次发生。最后,西昌警方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如若捡到遗失的不明快递物品,请第一次时间联系警方。
杨守刚表示,目前,西昌公安还在协调药监、邮政等多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进一步调查,“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目前还没有处罚结果。”
律师说法——
麻醉药品属于管制药品,存在不规范运输行为
四川谦亨律师事务所张天鸿律师分析认为,此次快递员丢失的麻醉药品属于管制药品一类。原则上讲,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之规定,只能选择铁路运输、道路运输或水路运输等运输方式进行单一运输或联运。并且按规定,运输中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由专人专门进行押运,直至到达运输目的地,此种运输方式最为稳妥和安全。
张天鸿律师解释说,麻醉药品也并不是只能采取押运的方式运输,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管理办法》规定,在经过有关部门专门审批的情况下,麻醉药品也可以采用邮寄运输的方式。在规范上讲,承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业务的邮政营业机构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邮寄过程中的安全,一旦邮寄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丢失、损毁、被盗的,邮政营业机构按邮政有关规定赔偿。其中丢失、被盗的,还应报当地公安机关、邮政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这样的事情比较罕见。”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阿牛拉体律师建议说,快递员此次药品运输中,确实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未确保麻醉药品安全的情况下即进行运输,是一种不规范的运输行为,希望运输部门以及医药公司方面吸取教训,以后加强这方面的运输管理。
延伸阅读——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条款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第六十四条: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的,案发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时报告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机构发生上述情形的,还应当报告其主管部门。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第八十条: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案件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者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告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
原标题:快递员正派件,发现车上1000支麻醉药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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