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区分局白云派出所捣毁了一处卖淫窝点。这个地方明里是家足浴店,实则暗里组织卖淫。
林某,男,1960年出生,占足浴店里60%的股份;蔡某,女,1979年出生,占足浴店里40%的股份。足浴店与卖淫女之间,根据不同的性服务项目进行相应的分成。
从今年二三月份开始,林某伙同蔡某介绍卖淫女魏某、王某等人多次给客人提供性服务,以此非法获利。林某主要负责足浴店里的日常工作、结算分成等;蔡某则主要负责管理卖淫女、前台收银等工作。
林某、蔡某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共同商议后,不让卖淫女在足浴店里与客人发生性关系,要求卖淫女另找地点与客人进行性交易,但必须先到足浴店前台蔡某处进行登记,并收取相应金额的嫖资,同时还制定了严格的“上下班”制度,要求卖淫女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外出,并以暂扣分成的形式对卖淫女进行管理控制。
白云派出所获取线索后,组织警力捣毁了这处隐藏在足浴店里的卖淫窝点,当场查获6名卖淫女,并将林某、蔡某传唤到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蔡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取保候审,6名卖淫女则被行政拘留。
原标题:足浴店给卖淫女制定了严格的“上下班”制度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