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消息,时隔2年,珠江啤酒股价被操纵案再次被提起。10月11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了黄信铭操纵珠江啤酒股价有关人员的判决结果及其具体细节。同时,根据判决结果来看,涉案人员全部被判,并追缴了非法所得1.2亿元。不过,四川仁厚律师事务所律师陆青青认为,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囯对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处罚相对还是较轻。
↑图据视觉中国
一则通报:
18只个股涉“操纵”,“珠江啤酒”在列
时间退回到2014年12月19日,在新闻例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通报了包括中科云网、百圆裤业等在内的18只个股涉市场操纵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工作情况,并称目前已对涉嫌机构和个人立案调查。其中就包括珠江啤酒。
“近期,证监会依托大数据系统,强化了针对市场操纵线索筛查和调查工作。”在新闻例会上,张晓军说,市场操纵行为严重破坏“三公”原则,损害投资者利益,是引发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常见因素之一,危害巨大、后果严重,是证监会历年来打击的重点。
根据《新京报》当时的报道,上述18只个股中,基本无业绩支撑,个别甚至出现连续两年亏损,多为靠炒作电商、云计算等概念吸金拉升。同时,截至2014年12月19日收盘,仅百圆裤业、珠江啤酒收盘上涨,另有两只个股停牌,其余均下跌。
具体从珠江啤酒股价来看,其股价的上涨速度也有点令人匪夷所思。
裁判网显示,根据交易所的计算数据,2014年1月9日至2014年10月15日期间“珠江啤酒”大幅上涨,成交量明显放大。该股累计涨幅65.28%,同期中小板综指累计上涨29.92%,偏离35.37个百分点,同期该股所处行业(制造业)累计上涨29.43%,偏离35.85个百分点;期间该股累计成交量80,149.70万股,是此前相同数量交易日期间累计成交量44,663.17万股的1.79倍。
一位私募人士向红星新闻记者分析认为,或许就是因为期间过快的股价涨幅,引起了证监会的注意,从而被大数据系统抓到了“把柄”。
↑证监会官网《决定书》截图
分工合作:
合谋控制58个股票账户,非法获利1.2亿
随着2014年12月19日的通报,证监会在2016年5月6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黄信铭、谢冠华、陈囡囡等6名责任人员)》。《决定书》对黄信铭等6人因“组团”操纵3家上市公司的股价,被开出了罚没6.5亿的巨额罚单。
《决定书》还对其操纵的细节进行了简单披露。在交易“珠江啤酒”过程中,6人控制的账户组数量为20余个。2014年1月9日至10月15日期间,该账户组主要使用34个MAC地址进行下单委托,其中6个MAC地址对应的交易量占账户组交易“珠江啤酒”总量的75.94%。“珠江啤酒”收盘价从2014年1月9日的9.01元上升至2014年10月15日的15.08元。截至2015年8月25日账户组3交易“珠江啤酒”盈利1.05亿元。
从证监会曝光的6人合谋操纵上市公司股价细节来看,采取的惯用手段就是“合谋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珠江啤酒”,并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影响珠江啤酒的股价。”
同时,《判决书》还公布了一些具体细节。2014年1月9日至10月15日期间,黄信铭等人以大宗交易接盘方式获得“珠江啤酒”股票,接盘后用其控制的58个股票账户组成的账户组,通过二级市场利用连续集中交易、反向交易和对倒交易等方式操纵“珠江啤酒”股价。2014年3月26日至4月23日的连续20个交易日期间,账户组对倒量占同期市场成交总量的比例为23.93%;2014年7月30日至8月26日的连续20个交易日期间,账户组对倒量占同期市场成交总量的比例为24.67%。至案发时,共计185个交易日,账面获利人民币120060427.57元。
在上述操纵证券市场中,他们分工明确。其中,黄信铭负责与外界联络、最终决策并下达操作指令;被告人谢冠华为黄信铭的主要助手,参与组织策划,同时负责管理操盘团队;陈囡囡负责管理所控股票及银行账户组的账户和密码,资金的统计和划转;被告人朱辉负责股票盘面的分析,提供操盘技术支持,同时负责广州安信证券大户室的具体下单操盘;被告人黄正中负责在深圳南山区京基百纳御京东方2栋30D工作点的具体下单操盘;被告人刘子轩负责协助黄正中在深圳操盘;被告人孔岩负责协助朱辉在广州操盘。
↑裁判书网《判决书》截图
法院判决:
黄信铭之子被判15个月 追缴非法所得
法院审理后认为,谢冠华在操纵股价案件中起到主要作用,属于主犯,应参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朱辉、黄正中、刘子轩、孔岩主要负责接受指令、实施作案,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且四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朱辉犯罪后主动投案,可从轻处罚,但其曾因故意犯罪获刑之后假释,帮助黄信铭操作股票时尚属假释考验期满五年后,系累犯,依法从重。
同时,谢冠华在本案五名被告中最后归案,法院认为其原本有大量机会自动投案,其称有以电话方式向侦查机关表达配合调查意愿,但一直无实际的行为直至被抓获,其行为不符合自首的法定条件,不能认定为自首。
为此,法院依法判决如下:谢冠华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朱辉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黄正中(注:黄信铭之子)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刘子轩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孔岩犯操纵证券市场最,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涉案非法所得1.2亿元上缴国库。
根据五人的羁押时间,现均已刑满。
律师点评:
账户之间对倒拉升股价 股民不能索赔
“这个案件其实并不复杂。”四川仁厚律师事务所律师陆青青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该案来看,黄信铭等通过大宗交易,与持有股票的股东进行资产管理。“他们通过雄厚的资金,在控制的账户之间对倒,一边买一边卖,拉抬股价,股票就在关联账户之间对倒。”陆青青律师向红星新闻记者分析认为,该案是标准的利用优势资金、优势股票在自有控制的多账户之间进行股票对倒、拉升股价进行获益的行为,触犯了操纵证券市场罪。
在陆青青看来,“我囯对此罪处罚相对还是较轻。”陆青青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类操纵股价的行为,股民不能索赔。不过,据透露,“在一些典型的案件中,他们会用专门的软件进行操作,最快1秒钟可以交易几百次,从而把大单揉成很小的小单,伪装成散户交易,很难被发现。”陆青青说。
那么,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的行情里,股民们又该如何擦亮眼睛,去判断一只股票是否存在被操纵的嫌疑呢?“我觉得无法辨别。”陆青青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些拉抬行为从外观上看,都是极具诱惑力的,拉升比较快,且符合一般的黑马股特征、甚至有些是妖股。“股民应该尽量避免妖股、甚至是拉升过快的股票。即:吃鱼吃中间、不吃鱼头鱼尾,不要想卖到最高点,最好落袋为安。”陆青青律师建议。
新闻链接——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相关处罚规定
1、刑事:一般是证监会处罚完达到刑事标准转刑事处罚。
2、量刑: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制造证券交易的虚假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互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 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价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
(二)蓄意串通,按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期货交易,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
(四)为影响期货市场行情囤积实物的;
(五)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的。
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原标题:珠江啤酒股价被操纵案判决 涉案人员均被判刑追缴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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