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消息,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三湘风纪”公布了临武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常务副县长何淼仁被“双开”的通报。何淼仁不仅有严重的贪腐行为,其个人道德作风也十分令人不齿。官方通报指,他在操办其岳父母丧事时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而在私生活中,他不仅长期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而且违法生育一名私生子。
何淼仁。 三湘风纪图片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指出,经查,何淼仁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操办丧事,在操办其岳父母丧事时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违法生育一子,在公共场合行为不当,长期与管理服务对象进行赌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何淼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完全丧失,纪法意识极其淡薄,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和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在组织审查调查前期,何淼仁不配合审查调查工作,经思想教育,何淼仁在留置期间交代了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事实,并交代了部分组织未掌握的本人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的事实,上缴了部分违纪违法所得。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何淼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何淼仁是在今年6月19日被宣告“落马”的。据临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此前两天,何淼仁还出席了临武县举行的2019年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宣传咨询活动。
通报“在公共场合行为不当”少见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在通报对何淼仁的批评中,少见地出现了“在公共场合行为不当”这一条。尽管并未点明何淼仁究竟是以何种方式“在公共场合行为不当”,但是这样的表述本身在处分通报中并不常见。由此可见,其不当行为必然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以至于在官方通报中专门强调。
关于党员“在公共场合行为不当”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对此有明确的约束。条例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此,从规定的角度上看,即便不考虑其贪腐情节,仅凭这一条,何淼仁就理应受到严肃的党纪处分。
去年底作报告“清白做官,老实为人”
政道君发现,何淼仁在2018年11月29日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履职报告时还大谈廉政。他表示,坚持勤廉为本,树立良好形象。一年来,无论是在具体工作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接触群众、处理事务,我严格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以廉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抓敢管,切实维护政府“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他表示,注重从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做起,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自觉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标准,清清白白做官,老老实实做人。
何淼仁简历
何淼仁,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安仁县人,本科文化,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6月至2011年6月任永兴县政府助理调研员;
2011年6月至2012年9月任永兴县副县长;
2012年9月至2016年9月任永兴县委常委、副县长(2012年12月当选);
2016年9月至2019年6月任临武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原标题:包二奶养私生子,借岳父母丧事敛财,与管理对象赌博,县官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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