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头条消息,近日,陕西安康石泉县李思侠等人寻衅滋事一案再次引发舆论关注。涉案的李思侠、张海成等人的家属联名在网上发帖向石泉县相关部门及公职人员提出多点质疑。12月24日,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微博通报了李思侠案件相关情况。
通报显示,石泉县人民法院2019年7月20日一审判决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一年两个月、十一个月。
宣判后,被告人李思侠、张海成不服一审判决,2019年7月29日向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目前,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针对其反映相关部门及公职人员有关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开展核查,如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一定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据此前媒体报道,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双喜村原村民李思侠,多年以来通过网络发帖、举报等方式28次反映双喜村两石料厂污染环境、损毁道路情况,并组织村民在村道设立限宽墩,限制矿山车辆通行,最终被当地检方起诉。
2019年2月12日,李思侠与另两名双喜村村民张海成、魏智波被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检方认为,李思侠等人的举报存在夸大和诽谤,设限宽墩导致村民出行不便,在换届选举中“以维护村道、防止权力旁落为由,煽动村民为魏智波投票”,三人共同犯罪部分已涉嫌恶势力犯罪。
2019年7月20日,石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一年两个月、十一个月。
原标题:Qnews|陕西通报李思侠案:相关部门及公职人员有关问题纪检机关正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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