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消息,日前,河南眼癌女童王凤雅家属起诉作家陈岚侵犯名誉权一案有了最新进展。12月27日晚,陈岚在微博上发布道歉声明称,自己曾未作核实在微博谴责王凤雅的母亲杨美芹,侵犯了杨美芹的名誉权,向其道歉。12月28日,王凤雅的爷爷王太友告诉南都记者,家属均已知晓该道歉声明,尊重法院判决,接受陈岚的道歉。
该案曾于12月2日一审宣判,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认定陈岚名誉侵权,判决其在新浪微博上向王凤雅的母亲杨美芹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5000元。
12月27日晚,陈岚在微博上发布道歉声明并称已通过法院审核。该声明称,“2018年4月,王凤雅家人发布凤雅死讯后,我未作核实(后发现不实),一时愤怒便在微博发文谴责凤雅妈妈杨美芹,言辞激烈,有“愚昧狠毒”、“治得好病治不好命”等不妥内容。我侵犯了杨美芹女士名誉权,造成了其精神痛苦。在此,我尊重法院判决,向杨美芹女士道歉。”
“今天准备去村里开一个通告会,告诉大家陈岚已经道歉,法院还了我们家一个公道。”12月28日,王太友向南都记者表示,家属均已知晓陈岚的道歉声明,尊重法院判决,接受陈岚的道歉。王太友称,陈岚已依照法院判决进行赔偿,“几天前我们给法院交了银行卡号,陈岚已经赔偿,目前还没有去取款。”
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王太友曾告诉南都记者,家人对陈岚败诉这一结果比较满意,虽原诉请13万元赔偿金只被判赔1万,但与律师商议后不准备上诉。
南都此前报道,微博大V“作家陈岚”去年4月的实名举报帖将河南周口一位名叫王凤雅的眼母细胞瘤患儿及其家人卷入舆论中心。陈岚质疑王凤雅的母亲杨美芹在为孩子开通了网络众筹的情况下,没有积极为孩子进行救治,将善款用于治疗小儿子的唇裂,她呼吁警方调查王凤雅家人是否涉嫌诈捐和虐待。
随后,王凤雅一家被众多网友打上“重男轻女”、“故意拖死女儿”的舆论标签。2018年5月4日,王凤雅离世。不久之后,官方公布调查结果,否认家属存在虐待和诈捐行为。
经过了实名报警质疑王凤雅家人诈捐和虐待孩子、向王凤雅家人道歉后,陈岚于2018年9月4日被王凤雅的家属起诉侵犯名誉权,被要求赔偿13万并公开道歉,法院当日立案。8月14日,该案一审开庭审理,王凤雅家属要求赔偿新增精神疾病治疗费用4632元。12月2日,该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陈岚名誉侵权,判决其在新浪微博上向王凤雅的母亲杨美芹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5000元。
陈岚曾多次表示对“善款去向”的质疑,她认为“小凤雅死去,直接的病因是眼母细胞瘤,深层次的原因却是,她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治疗。”太康县张集镇人民政府曾回应此事称,王凤雅筹款一事构不成诈捐,不予立案,王凤雅收到筹款38638元,37337元用于治疗,剩余1301元已转捐给太康县慈善会。
原标题:王凤雅家属接受陈岚道歉:准备去通告全村,交了银行卡号赔了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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