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从严查处、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
在秦皇岛市万客隆劳保用品有限公司哄抬物价案中,根据群众举报,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秦皇岛市万客隆劳保用品有限公司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库存的口罩销售价由6.00元/个,上涨至12元/个。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罚款11万元。
而秦皇岛达民医药有限公司、秦皇岛康九医药有限公司、秦皇岛广兴碧水华庭店、泰翔医药商店4家公司均于1月27由秦皇岛市万客隆劳保用品有限公司以12元/只购进朝美6002活性炭口罩和3M9041口罩各50只,以20元/只卖出,没有明码标价。秦皇岛市市场监管局对4家公司没有明码标价的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对药店涉嫌哄抬物价行为立案调查处理中。
据了解,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北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及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抬高价格、销售劣质商品、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同时,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对违规销售、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原标题:河北一企业6元口罩卖12元,被罚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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