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主城区人口密度大,确诊病例增加,人员流动性加大,防扩散任务艰巨繁重。各区正积极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以实打实的一场场战斗,更严更实更细更快地做好各项工作,把疫情防控“增强版”措施落细落实,全民防控,众志成城,全面筑牢阻击疫情的严密防线。
目前,重庆主城大部分区域均施行封闭式管理,包括:
渝中区,1月28日18时起封闭式住宅小区施行封闭式管理;
南岸区,1月28日施行封闭式管理,2月3日,再次升级若干措施;
沙坪坝区,2月3日零时起,施行物业小区封闭式管理;2月5日,再次升级若干措施;
九龙坡区,2月4日开始施行封闭式管理;
北碚区,2月4日发出通知,区域内施行封闭式管理;
大渡口区,2月5日起,全区施行封闭式管理;
渝北区,2月7日实行封闭式管理。
各区的防控措施和政策有一定的差异,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影响社会秩序、危害公众安全的,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
渝北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每户每3天1人外出采购
一、全区所有村(社区)、住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形成区、镇街、村居、小区四级疫情隔断。各村最大限度减少进出通道,城市社区以物业小区、老旧小区和单体楼街区化管理为单元减少片区出入口,每个城镇住宅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车行口、一个人行口。对出现确诊病例的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等区域,视情况实施封闭式隔离。
二、村(社区)由属地镇街、村居设立检查卡口,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公司履行封闭式管理主体责任,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单体楼等由各镇街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实施封闭式管理的区域,除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疫情防控车等公务车辆和人员外,外来访客、车辆一律劝返。
三、封闭式管理期间,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确需外出必须正确配套口罩。除疫情防控、公共服务、生病就医等需求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外出。倡导每户家庭每3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1次。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式配送。
四、加强住宅小区进出人员管理,合理设置防疫卡口,落实体温监测等措施。进出人员必须戴口罩,如遇发热(体温37.3℃以上)、咳嗽等症状,禁止其进出,并第一时间登记上报。同时,做好公共环境消毒、生活垃圾清运、废弃口罩收集处理等工作。
五、除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超市、农贸市场、肉菜生鲜店、药店、加油站、保供物流、餐饮外卖配送、宾馆满足本店住店客人用餐服务的营业场所(门店)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暂停营业,未达到防控要求且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一律不得复工开工。对擅自营业或复工开工者一律依法严肃查处。超市、肉菜生鲜店、农贸市场、药店等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进入人员一律测体温、戴口罩。
六、全区范围内禁止举办各种群体性聚集活动;禁止打麻将、打扑克等聚集性娱乐活动,“红事”一律禁止举办,“白事”一律从简,并由当事人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对组织、参与群体性聚集活动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各镇街、村居要关心帮助辖区内不能自理、生活不便的老弱病残等群体,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群众规范网络言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八、全面落实写字楼、城市综合体、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员工、商户、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等人员管控,若上述区域发现疫情,管理主体要及时报告所在村(社区)或镇街,未及时报告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九、对不遵守上述规定,拒不听从村(社区)、物业工作人员等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并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查处。
十、全区村(社区)、住宅小区解除封闭式管理的时间,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另行通知为准。
北碚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
一、全体市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重庆市、北碚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区所有自然村、居民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示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街镇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况对居民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隔离。
四、近14天从疫情重点地区来(返)碚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街镇报告;不主动如实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有关机关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法律责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农贸市场、超市、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各单位不得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在2月9日24时之前返碚。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
十、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九龙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
一、全体市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二、全区所有社区、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市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况对小区、村、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四、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清洁消毒,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各单位严格执行2月9日前不得复工和劳动保障防护措施不到位一律不能复工的要求,除批准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
大渡口区:实施封闭式管理 每户每2天1人外出采购
1、全区物业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每个物业小区只保留一个人行出入口、一个车行出入口,每个出入口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非小区居民及所属车辆一律不得入内,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2、小区居民进出一律戴口罩、测体温,由物业公司对异常情况进行记录;对从外区县、外省市来(返)本小区的居民,一律进行人员、车辆登记,并及时通报属地社区。
3、各小区物业应配合所属社区做好入户排查、防疫宣传和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等工作。
4、落实房屋出租人管理主体责任,出租人应及时向社区提供承租人信息,并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5、居民严禁串门,严禁在小区内公共空间聚集。除特殊需要外,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6、关闭小区内麻将室、棋牌室、茶室等活动场所。禁止组织举办宴会、聚餐、坝坝舞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办理“白事”需向社区报备,全程接受社区监督。
7、做好宠物消毒杀菌,禁止宠物下楼;禁止在小区内饲养家禽,避免人畜接触,减少传染途径。
8、使用过的口罩应投入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
9、鼓励业委会、居民骨干、党员和各类志愿者共同参与小区疫情防控,增强防控力量。
10、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影响社会秩序、危害公众安全的,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
沙坪坝:实行封闭式管理 每户每2天1人外出采购
2月3日,沙坪坝区已经开展小区封闭式管理,2月5日,沙坪坝区又再次发布了紧急通知。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出行
1.尽量不出门、少出门,原则上每户家庭每两天只安排1人外出购买生活必须品,并按要求佩戴口罩等防护装备。
2.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包含“红事”“白事”等)。
二、严格规范个人行为
3.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多消毒、常通风,避免近距离交流,不接触和食用野生动物。
4.不用手直接触碰电梯按钮及门把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投入专用垃圾箱。
5.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三、严格落实报告制度
6.所有市外来(返)渝人员,应主动向镇(街道)、村(社区)报告。
7.发现来自湖北省人员及车辆、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以及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人员,及时向区卫生健康部门、公安机关或镇(街道)、村(社区)报告。
8.主动配合入户排查、体温检测、消杀流调、封闭隔离等工作,如实提供家庭成员、外来人员情况。
四、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
9.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与确诊病例同楼栋的一般接触者,市外来(返)渝人员等必须进行居家隔离。
10.居家隔离期间,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接触,严禁外出、串门等,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居家观察工作,定期测量体温、监测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异常临床症状,按医学观察告知书要求及时报告和接受诊治。
11.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按规定予以解除。
五、严格落实出租户(房东)主体责任
12.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所有出租业务。
13.积极做好外地未返渝承租人劝阻工作,动员其暂缓回渝;对已经回租赁屋的,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镇(街道)、村(社区)或公安机关报告,配合做好居家隔离。
六、严格落实物业小区防控管理责任
14.所有物业小区一律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人车进出,做好电梯等设备和公共场所消毒消杀工作。
15.小区物业要主动配合做好社区排查、居家隔离等工作,广泛开展疫情防控宣传,严格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对拒不配合落实以上疫情防控措施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岸区:关闭部分出入口 禁止公共区域携带宠物
1月28日,南岸区已经开展小区封闭式管理,2月3日,南岸区住房城乡建委又再次发布了紧急通知。紧急通知如下:
对物业小区所有出入口(含车辆出入口)实行 24 小时制管控。对业主出入影响不大,且难以管控的出入口, 可暂时予以封闭。
禁止未佩戴口罩的人员进出物业小区;禁止未佩戴口罩人员在公共场所聚集。
禁止湖北籍车辆进入本小区;禁止从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灾区来渝(返渝)人员进入本小区。
禁止任何未通过体温测试合格的人员出入小区。为方便管理,根据各物业小区实际情况,原进出口分设的可暂时实行一个口子进出。
禁止携带活禽进入物业小区;禁止在物业小区公共区域遛狗等携带宠物行为。
对电梯轿厢等重点区域消毒杀菌实行台帐式管理,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消毒作业并签字,存档备查。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了解到,此前的1月28日,南岸区已下发了《关于对全区物业小区实施封闭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严禁非小区人员、车辆进入小区,严禁外卖等有关人员进入小区,有外卖等服务的由业主自行到小区入口处拿取等。
渝中区:1月28日18时起,所有住宅小区加强封闭式管理
1月28日18时起,渝中区所有封闭式住宅小区加强封闭式管理,非小区住户及车辆原则上禁止放行进入。确属住户需求须进入的外来人员,由住户到物业公司做好登记备案,经检测体温正常后才可进入小区。
非封闭式物业区域,如商住楼、商务楼宇等,提倡通过佩戴工作牌(证)等证明身份的方式,在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办公区域。对确须进入的外来人员,按照一检是否佩戴口罩,二测体温是否正常,三登记人员相关信息的方式,才可进入楼宇。
以上通知,请大家务必注意和引起重视,特殊时期,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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