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消息,今天(6月5日)上午,江歌母亲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表示,从刑事和民事责任上来看,刘鑫没有杀人,但是刘鑫的行为对江歌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过错。江秋莲也提出了赔偿诉求,总金额超过203万。
2016年11月,江歌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被刘鑫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当时,刘鑫在一门之隔的住所内。2017年12月20日,东京地方裁判所对江歌在东京遇害一案进行一审判决,裁定被告人陈世峰故意杀人罪判处成立、威胁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据媒体报道,2019年10月28日,江秋莲对刘鑫的民事诉讼被法院受理立案。3月29日,山东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该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依法向刘鑫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2020年4月13日,江秋莲收到开庭传票,显示案件定于6月30日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夏庄法庭开庭审理 图据央视新闻
此前,此案原告代理律师黄乐平曾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视频,他表示在了解江秋莲为人之后,决定为其代理此案。“我和律师团队都希望此案回归法律层面,希望大众从法律的视角看待这个案件的是与非。”
5日早上,江秋莲在社交媒体发文称,“1310个黑暗的日子……闺女,让你等太久,为你讨还公道的脚步一直没停过,今天是妈妈与刘鑫对簿公堂第一天,妈妈既期待又紧张。”
黄乐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江秋莲在微博和自媒体上发表了一些评论,希望大家把她看作普通的农村妇女、普通的母亲,就可以理解她的言行。
对于有质疑者称,江歌的死与刘鑫有关,黄乐平认为:“我们从刑事和民事责任来看,刘鑫没有杀人,是陈世峰杀的人,但是江歌是因为刘鑫而死的。刘鑫没有直接参与陈世峰的杀人行为,但是刘鑫的行为对江歌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过错。”他表示目前已提交和刑事诉讼相关的一部分证据材料,江秋莲也提出了赔偿诉求,赔偿总金额超过203万。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 梨视频截图
据黄乐平介绍,今日江秋莲因身体不舒服,决定不出席这次庭前会议。对于刘鑫和她的律师都未到场,黄乐平表示遗憾,他希望在后续的庭审,被告人或代理律师可以出庭。
黄乐平还透露,此案原定6月30日开庭,如果他们从日本拿到最终的证据,会第一时间反馈给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再进行庭前会议。
“这个案子不仅是江秋莲和刘鑫的私事,案子事关中国社会的公序良俗,道德风尚。之后我们会努力把事发前10分钟或更长时间进行完整还原。”黄乐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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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案由为生命权纠纷,应如何理解?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徐爱国:第三人(刘鑫)和受害人(江歌)之间的特殊关系,导致第三人对于受害人一种特殊的注意义务,意味着第三人某种过失是不是受害人死亡的一个原因所在,由此导致了第三人对受害人的一种赔偿的义务。所以生命权的话,无非是你的利益受到侵害之后来追寻法律的救济。
一审开庭前为何召开庭前会议?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耿林:一些重大的复杂的疑难的,甚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法院可以在正式的开庭之前要求当事人做一些证据的庭前交换,或称庭前会议。让双方当事人对各自的证据在开庭之前做一个整理,哪些是认下来的证据,哪些是有异议的证据,然后双方起诉的主张、抗辩的主张,起到对证据和争议焦点的提前总结和整理的作用。
国外司法机关证据能否在国内民事诉讼案件中使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徐爱国:按照司法惯例来讲,通常是由所在的国家的公证处提供一个公证的说明,有了日本的公证,有了中国驻日本领事馆的一个认可,那么在国内就可以具有证据的效力。(据央视网)
原标题:江歌母亲索赔203万余元,律师:江歌死亡刘鑫有不可推卸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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